投資買的代租商鋪,成爛尾樓了,開發商申請破產,怎麼辦?

看小家說大家


很不幸,您會遇上買到爛尾樓這種事。這件事情非常麻煩,您需要做好以下幾點:

1,既然爛尾,那您是肯定沒有正式發票,稅票,房產證等資料,甚至可能連房管局備案的合同都沒有。您需要去房管局查詢房屋買賣合同是否網籤,合同是否備案,是否有契稅繳納記錄。可能的話,複印所有能拿到的資料。

2,保存好所有的資料,包括並不限於你在房管局取得的資料,收據,認購合同等等。

3,仔細看合同,開發商是否已經有了交房延期,代租延期等。

4,找一個律師,在開發商違約的第一時間起訴,保留你追討損失的權利。

5,聯繫所有業主建群分享資料及信息,信息很重要!

6,保持和法院溝通,信息很重要。

7,時刻關注開發商後續,一般來說資產會重新處理,爛尾房總有重新開動的那一天。

祝你好運!


李藍袖


根據你說的情況,建議如下:

1、首先向破產清算管理人申報債權

(1)資料準備

把你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交款收據、購房發票(如有)、備案表(房管部門打印,一般情況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還要網籤並辦理備案登記)、身份證等,你認為對確認你債權有證明作用的資料,複印一套。

(2)債權登記

根據法院公佈的破產清算管理人辦公地址,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向破產清算組申報你的債權?切記、切記、切記!!!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查看法院公告

《破產法》:“第十四條 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起二十五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並予以公告。

通知和公告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時間;

(三)申報債權的期限、地點和注意事項;

(四)管理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及其處理事務的地址;

(五)債務人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管理人清償債務或者交付財產的要求;

(六)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的時間和地點;

(七)人民法院認為應當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項。 ”。

債權申報及期限

《破產法》: “第四十四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對債務人享有債權的債權人,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

第四十五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佈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於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四十八條 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第四十九條 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書面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並提交有關證據。申報的債權是連帶債權的,應當說明。”。

2、後續可能出現的結果

(1)、重整,原開發商復活或由新的開發接盤

這種情況下,在法院的的主持下,尋找新的開發商接盤繼續開發建設,按照合同約定交房,但時間不會是原來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在這種情況下,新的開發商不承擔延期交房後違約責任。

原有的帶租約的也可能新的開發商會根據業態調整甚至解除租約。

這是最好的結果,至少能夠確保房子完工交房收房。

(2)、破產

如果成本太高,或者為了規避以後的後續風險,會存在沒有開發商接盤的結果,或者由於法定原因,宣佈破產。

這種情況下,對你來說,就只有參與破產剩餘財產的普通債權按比例分配。

《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

3、個人應對措施

(1)、學習破產法,瞭解權益保護的相關規定

(2)爭取參與債權人事務

由於已經進入法定程序,作為普通的購買者的債權人,只有等待法院最後的結果。

在這個過程中,可以通過破產清算管理人、債權人委員會會議等了解情況,或者參與債權人會議,確保購房人的利益最大化。


綠色地球之夢想家園


那就沒辦法了哦,到法院申訴唄,應該會有人接盤,然後繼續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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