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陽:“隱身”拒執行人迫於法律震懾自己扛53萬鉅款履行義務


河南安陽:“隱身”拒執行人迫於法律震懾自己扛53萬鉅款履行義務

近日,一直“隱身”不見蹤跡的被執行人郭某突然打電話給執行法官,稱自己扛著53萬鉅款來到河南省安陽市殷都區人民法院門口,並表示願意履行還款義務。原來是其房屋已被評估,出於法律的震懾力,郭某在收到殷都法院評估報告當天,主動來法院履行義務。

申請人吳某與借款人郭某於2017年5月簽訂了借款合同,並就借款事實進行了公證,賦予該借款合同強制執行效力。借款合同到期後,經申請人多次催要,郭某拒不在合同規定的還款期限內履行還款義務,郭某即向某某公證處申請出具執行證書。公證處就債權債務及執行數額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進行了核實,隨後公證人員也聯繫郭某,郭某以其在外地為由拒不履行還款義務,郭某未在規定期間還款,公證處為債權人吳某出具了執行證書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多次聯繫被執行人,試圖說服被執行人及時履行義務。但是,被執行人一直“迴避”法院的聯繫,以“三不”態度應付執行法官,不露面、不與法官溝通、不配合執行。溝通未果,且經執行法官查證,被執行人銀行賬戶無財產、亦無車輛可供執行,但是郭某名下有一套位於安陽市龍安區某小區的房產,於是及時查封了該房產。房屋進入拍賣準備階段,法院多次發佈公告,由於被執行人不露面,所以執行人員與評估機構無法進入房屋做房產評估,導致評估工作無法繼續進行。後經法院研究,執行法官變更了執行策略,為了順利完成評估、讓評估更接近房屋的實際價值,執行法官決定參照被執行人樓上、樓下鄰居的房屋結構、建築面積等基本情況進行評估,然後參照樓上、樓下住戶房屋的價值對被查封房屋進行估價,且發出公告告知被執行人郭某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房屋評估結束,法官將評估結果以及確定的拍賣時間進行了公告,並將此公告張貼在了被執行人郭某的房屋門口,告知一直“隱身”的被執行人。

郭某收到評估結果後,這才意識到法院真要執行他的房子,一下子慌了神,被執行人郭某揹著一個大揹包打通了執行法官的電話,他表示自己前來交款,並希望法院不要拍賣他的房屋。被執行人郭某陳述:“我本以為你們法院也只是嚇唬嚇唬我,沒想到都已進入評估階段”。基於執行威懾力,被執行人郭某表示願意償還申請人53萬元欠款及評估費用,並請求法院撤銷本次拍賣。執行法官先是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隨後按照法律規定撤銷了對被執行人房屋的查封及限高和失信,該案件順利執結。

來源:殷都區人民法院 作者:楊路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