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在農村,離婚了算丟人嗎?為什麼?

森林之子大兄弟


多離婚結婚 將會產生更多的 GDP,當然這是個段子哈哈哈[捂臉]。 不管是城市還是農村,離婚沒有什麼丟人的。婚姻本來就是自由的,離婚也是自由的。

上個世紀九十年代的農村,許多婦女即使面對家暴,天天挨打受罵,也沒有勇氣結束不幸福的婚姻。這顯然和那個時候的社會風氣、社會環境有關,那時候人們會覺得離婚是很丟人的一件事,會被周圍的人笑話、鄙視,即使心裡苦也只能選擇默默忍受著。再極端一些,許多遭受家暴的婦女,即使起訴離婚也沒有意義。婦聯、居委會等部門會上門做工作、勸和不勸離,最後法院也會以雙方感情沒破裂為由不判決離婚。而有些遭受家暴又無法離婚的婦女實在活不下去了,終於選擇在某個夜晚拿起榔頭砸死了自己的丈夫,最終自己也被判決了死刑。這種例子雖然極端,但也絕非個案。

離婚原本就是很正常的事情。婚姻總會有婚姻不幸的人,也總會有對自己婚姻質量不滿的人。然而,即使到了21世紀的今天,還是會有人覺得離婚是一件丟人的事,總是用傳統的儒家思想,認為現在的年輕人“不懂事”、對婚姻不負責任。

不是我們對婚姻不負責任,而是當年的人們面對不幸福的婚姻也沒有勇氣、沒有辦法終結掉它。也不想想當初那些沒有選擇離婚的人們,現在是不是過得幸福?

支持婚姻自由,離婚自由。





我是郭大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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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離婚被視為道德汙點,崇尚的是從一而終

過去,人們相互結合、步入婚姻基本以傳種接代、延續煙火為目的,離婚更是被視為一個人道德上的汙點與缺陷,離婚案例在老人們是很少見的,偶爾有離婚者都會被認為是很丟臉的事情,在婚姻中遇上暴力、出軌都是選擇隱忍決不離婚,現在有些老人們也還存在這種思想。

現在的社會,不論農村還是城裡,離婚率普遍很高

很多年輕人到了適婚年齡,家裡人就催得很緊,擔心錯過良好機會,所以在還沒有做任何準備、沒有遇到真心相愛的人,只憑單方面的幻想,心裡想著的是隻要達到擇偶條件和對方同意就行,就匆匆忙忙的結婚了,結婚初期過的是搭夥過日子,幾乎沒愛情可言。

這種婚姻質量大多是劣質的,雙方在性格和愛好方面沒有任何的瞭解,結婚之後各種矛盾顯現出來,各自的品德教養、思想觀念、行為習慣相差太大所帶來的爭執和矛盾,往往過不了多久就離婚了,所以離婚根本不是什麼丟人的事。但也有越過越恩愛的,當雙方搭夥過日子之後,慢慢地互相瞭解、互敬互愛,漸漸地發現對方正是自己要找的類型,這就是日久生情。

現在很多年輕人在婚姻上往往由於讀書時候“不能早戀”等原因情感經驗不足,剛出學校踏入社會時正好又是適婚年齡,對情感和找對象方面經驗不足,不知道什麼性格合適自己,缺乏指導,沒有挑選另一伴的火眼金睛,結婚後彼此的問題便會暴露無遺,導致離婚,這也沒有什麼可丟人的。

離婚不會丟人,有時候不離婚反而害人害己

當雙方過不下去的時候,強行綁在一起過日子,不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容易發生各種危害。就拿我的一段婚姻來說吧!

我從懷孕開始就發現老公出軌了,因為母親從小就在我耳邊灌輸好女人要從一而終,不可朝三暮四、見異思遷,否則就是道德敗壞,被人恥笑。所以面對老公的出軌,我一再隱忍。但是後來的事實證明婚姻並不因為我的隱忍而讓家庭幸福,生小孩滿月之後,我每天一邊揹著小孩在背上,不邊幹活。早出晚歸,晚上回家還給小孩洗尿布,給全家人做飯,夜裡還經常起夜哄小孩。

而我的老公,卻經常夜不歸宿,沒有拿過一元錢出來,家裡生活費、小孩奶粉等大事小事都是我出錢,甚至老公的弟弟、侄子都問我要生活費,老公還經常伸手問我要錢。而我窮得衣服都捨不得給自己買,還經常找閨蜜和找孃家人借錢來補貼家用。後來聽很多朋友說老公在外租房養小三,我半信半疑,但因為我實在太忙了也沒時間去管,我覺得人要靠自覺,又不是小孩,尤其一個男子漢,更應該自覺,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後來有一次老公回家,他睡著了但手機來電卻一直響,我拿起來一接,是個女的,那女的竟然對我破口大罵是我是小三,之後又有另外女的也打電話過來,自稱是老公的女朋友,還叫我離婚成全她。

我心裡放不下孩子,也放一下“從一而終”的思想觀念,我把這件事情講給我的朋友們徵求她們的看法。我的朋友們都對我說:“你有手有腳,又不是靠他才活得下去,幹嘛還不離婚呢?你這情況離婚不丟人,不離婚才丟人”。我覺得她們說的都很有道理,現在不論在農村還是城裡,離婚了不算丟人。親們也這麼認為嗎?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下您寶貴的見解!謝謝!


雪梅瓶


現在在農村,離婚了算丟人嗎?為什麼?

直接了當的說,現在在農村,離婚了,感到丟人的人不是很多。

從理論上講,凡離婚者,當事人都有正當的離婚“理由”,有理由,而離婚,他們都覺得是理所當然的事。理所當然,理所應該的事兒,有什麼可丟人的呢。

從現實的大環境裡看,離婚率這麼高,離婚的人這麼多,“丟”人不丟眾,也讓這些離婚當事人不覺得丟人了。

這好比一個煙鬼,進到一個屋裡,一屋人都在吸菸,煙鬼點上煙吃,非但不會覺得丟人,還會抽得心安理得。

反過來,他要是走進一個屋裡,屋裡沒一個吸菸的,他就是硬著頭皮吸兩口,就算別人也沒說他,他至少自己心裡就會不自在的,就覺得“丟人的”。

當然,造成現在農村離婚了也不覺得丟人的原因,還有很多。

社會的包容度,以及人們見怪不怪的心理等等。

其實,離婚,不管你覺得丟不丟人,總說,它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有些情況,是必須離的,是非離不行的,比如家暴。

但在農村,有些離婚案例,就不值的提倡了,既便當事人也不覺的丟人。

比如出軌,比如外遇等。

我總覺得,雖說現在社會,人們不會和早些年那樣,對離婚者另眼看待,甚至是岐視,但是,對待離婚,還是慎重一點好。

因為,一段婚姻的解體,並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牽動的是背後的兩個家庭,會讓很多人不舒服,甚至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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