闢謠:全國大規模合村並鎮?別想多了,等2035年的宜居型農房吧

近期有網友傳言說未來我國農村將會實施合村並鎮戰略,將村莊進行統一規劃,管理大大改善農村農民的居住生活條件。這樣的說法有對的地方也有不對的地方,正確的地方在於合村並鎮確實是我國未來農村的一個發展方向,而不對的地方則是這並非國家所強制實施的策略,而我國的農村也不會所有農村均實施合村並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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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2018-2022年鄉村真相戰略規劃第九章第四節的的描述,未來進行合村並鎮的重點可能是以下幾類:生存狀況惡劣的村莊、自然災害頻發的村莊、人口大量流失的村莊以及由於重大項目實施需要搬遷的村莊。這也就意味著合村並鎮的策略不可能說在全國的自然村落普遍性的開展,至少短期內,國家還沒有這麼一個明確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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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9月,國務院印發了《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其中第九章就把全國的農村大致分為了四個類型,分別是:集聚提升類(主要是規模較大的中心村)、城郊融合類、特色保護類、搬遷撤併類。也就是說,全國有四分之三的農村是不需要進行搬遷的,特別是集聚提升類,這類村子人數已經夠多了,只需要繼續提升發展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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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城郊融合類的村子,也是不需要搬遷的,因為人家不願意啊,這些村子離城市那麼近,土地價格那麼高,都等著加快與城市的融合,一拆遷最少都是好幾套房子呢。另外一個“特色保護類”也是不需要進行“合村並鎮”的,比如歷史文化名村、少數民族特色村寨等這一類村子,更不能搬遷撤併了,國家保護都來不及,要是把人一搬走,村子不也就廢了嗎?還怎麼發展特色旅遊業呢?因此,只有村子被分為是“搬遷撤併類”的,才需要進行“合村並鎮”,但也並不是全部,因為這裡面還得分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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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鎮合併定然會是我國未來農村的發展趨勢,合併之後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但是也存在不少缺點,比如說合並村鎮建設的新農村基本上都是樓房,對於家中有老人的家庭來說,上下樓是非常不方便的,而對於這樣的家庭,他們願意搬遷整合新農村嗎?歡迎下方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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