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稱呼:——兒媳婦(兒媳)!
①.就其來歷而言,違反中華民族傳統稱謂體系基本原則:簡稱不得更改全稱的含義!
兒媳婦(兒媳)是元朝時蒙古人曲解漢人的“兒子媳婦”而來!
他們把漢人的關係表述詞“兒子媳婦”當成與兄弟媳婦,侄兒媳婦,孫崽媳婦一個類型的稱謂。莫名其妙的理解成了兒子的老婆意思!
他們仿照漢人對兄弟媳婦,侄兒媳婦,孫崽媳婦的簡化規律將漢人的兒子媳婦也做了相應的簡化!
漢人的簡化規律是:
兄弟媳婦——弟媳婦——弟媳。
侄兒媳婦——侄媳婦——侄媳。
孫崽媳婦——孫媳婦——孫媳。
蒙人曲解:
兒子媳婦——兒媳婦——兒媳。
而漢人的“兒子媳婦”它真正的含義是指:兒子和媳婦小兩口。與女兒女婿是指女兒和女婿小兩口完全一樣的!
②.就其所指而言,違反稱謂體系基本原則中的:借義稱不得替代本義稱!
就是說:本人的錢只能是借給別人,而絕對不可以自己借錢給自己!
“媳婦”本身就是兒子的老婆,由其所出的任何借義,絕對不可以與其本身同義!
2.仿造稱謂。
我們都知道,媳婦的全稱是息子婦,是子婦下面的一個分類!
但在某些地方的方言中還有一個“新婦”也是用來稱呼兒子的妻子的。
仔細研究一下你會發現這是一個仿造的稱謂,不符合造稱規則。
我們都知道,漢人的依附稱的造稱規則:
前段表明:他和我之間是什麼關係?
後段表明:你和他之間是什麼關係?
合起來表明:你和我之間又是什麼關係?
比如說:子婦和媳婦的前一個字都是表明他是我的兒子。
子=兒子;媳=親生兒子。
無論親生與否,總之都是指兒子。
然後婦字再表明:你是他的妻子。
最後兩字相合就能知道:你是我兒子的妻子!
簡單一句就是:在漢人所有帶婦字的稱謂中,婦就是老婆的意思。而前面一個字就是表明她是誰的婦?誰的婆娘?
比如:
弟弟的老婆簡稱弟婦。
親生兒子的老婆簡稱媳婦。
孫子的老婆簡稱孫婦。
…………
而這個“新婦”呢?它主要的問題就是這個“新”字的意思不明確。不知道稱呼兒子的老婆為“新婦”的這一地區,是否是用“新”來稱呼兒子的?
總之,眾觀古今,天南地北從來都沒有聽說過,有將自己的兒子稱之為“新”的!
新的老婆簡稱新婦?舊的老婆那是不是就要簡稱舊婦了啊?那不新不舊的又該怎麼叫呢?
所以,可以認定“新婦”是仿造出來的一個稱謂。而且仿的相當粗糙!不是水平太差就是胡人所為!只要是讀過兩句書的漢人是絕對造不出這麼奇葩的稱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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