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陷阱"一男子被朋友騙走三萬餘元

近日,金鳳區人民法院快速審結一起口罩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在法庭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當場拿到民事調解書。從立案到審結僅10天時間,充分發揮了速裁審判庭"速立、速送、速調、速審、速結"的民事審判"快車道"優勢。 

2月16日,原告張某看到被告李某在微信朋友圈發佈的口罩廣告後,通過微信與李某達成購買口罩協議,並於當日向李某支付6240元貨款用於訂購1萬隻一次性醫用口罩。4日後,張某再次向李某支付28760元貨款用於購買口罩,但李某收款後卻未按約定期限交付貨物。 

隨後張某得知,李某也是通過朋友購買口罩,但朋友被口罩供貨方欺騙,導致李某亦無法向張某如期交付口罩。加之資金緊缺僅能向張某退還3000元貨款,剩餘款項無力退還。無奈之下,張某於3月10日通過網上立案,要求李某退還剩餘貨款。 

金鳳法院立案後,經繁簡分流分案機制,分配至速裁審判庭辦理。承辦法官審查材料後,立即安排法官助理排期開庭,並要求儘快聯繫原被告瞭解案件情況。然而被告李某拒不接聽法院電話,隨後法院寄出的開庭傳票也未能有效送達。送達工作遭遇阻礙時,原告稱自己可以提供李某家人的聯繫方式。電話接通後,李某家屬情緒激動,再三聲稱李某是受害者,該起案件與李某無關,李某無需到庭參加訴訟。 

為了查明事實,法官助理耐心地向李某家屬分析涉案糾紛的民事法律關係以及李某不到庭參加訴訟的法律後果,最終李某家屬表示其會陪同李某準時到庭。開庭當天,經過法官助理多次溝通與協調,李某最終同意由原告張某提出的分期退還貨款32000元的調解方案。 

法官提醒,疫情防控期間,消費者應儘量從正規渠道購買防疫用品和藥品,不要向陌生人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等方式進行交易,以免上當受騙。

記者 王輝 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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