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後貓膩太多?中國企業家寧可跑路,也不申請破產

背后猫腻太多?中国企业家宁可跑路,也不申请破产

有一种错,叫明知故犯。

1、喜欢跑路的企业家们

近年来,企业负债、暴雷、倒闭,企业家跑路、被抓等现象越来越多,这些一般都源于企业经营不善,且事情发生之后没有妥善处理的后果。

一般来讲,企业出现情况需要处理都是有法可依的,比如我国有相关的《企业破产法》,其中就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真正依法申请破产的少之又少。据数据显示,2016年期间,中国仅注销、吊销企业的数量合计就高达138.6万户,但是收到的破产案件只有5665件,申请破产的企业数量还不及被注销、吊销企业总数的一个零头。

2、为何不愿申请破产清算?

那么,为什么中国企业家宁可选择违法跑路,也不愿意申请破产呢?

总的来讲,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都有。第一,企业申请破产,从申请的提出到最后破产宣告与清算,整个流程耗时长,几年是常事,特别是对于结构和财务复杂的企业来讲,什么时候结束是无法估计的,中间还涉及到需向法院支付受理费。因此,对于一些老板来讲,卷款跑路更简单些。

第二,很多企业不敢接受破产清算,因为在这个过程中间很容易查出逃税漏税的情况,一旦查到,必须把之前所欠的税款补上才可以继续破产清算,而且这属于违法行为。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他只能选择跑路。

第三,部分企业内部存在灰色地带,比如一些老板的日常开支,甚至于买房、买车的费用,都算在了公司的经营成本里面;或者伪造交易骗取公司资金等等。最终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个人财富值却到达了高峰。这也是不敢申请破产的原因之一。

第四,一旦申请破产,存款会被冻结,直系亲属会被限制消费,名下资产会被法院贱卖偿还债务。所以很多企业家觉得卷钱跑路,至少自己资产不会受损,存在一定的误解。

3、个人破产制度

除此之外,客观存在的限制也有。比如,目前企业破产与企业家个人债务紧密相连。与外国相比,我国还没有建立完善的“个人破产制度”。

此前,贾跃亭向美国法院申请“个人破产重组”一事,就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我们在之前讲贾跃亭的节目中,也介绍过“个人破产制度”的相关知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了解一下。

近年来,我国对个人破产立法一事也越来越重视。2019年6月,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建立健全破产退出渠道。7月,国家发改委明确提出“要分步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

今年4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启动这项立法工作。这意味着国内的个人破产制度将在深圳“破冰”。

我想,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依法合理经营的情况下, “企业家跑路”的声音会越来越少的。

作者:水皮杂谈工作室

编辑: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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