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拋棄我們的再婚父親打電話想回來,他生病後被現任妻子拋棄,現在我該接受他嗎?

嫕馧姐姐


這樣的父親是最可恨的。從感情上來說,我真的不想聖母般的勸你接收,因為實在太可恨了!!!但他是你的父親,法律上你有贍養義務,你即使不接到家裡來,你也是要照顧他的,建議你聽聽媽媽的意見,畢竟她也是最受傷害的人,她有權表達自己的意見。收肯定是要收的,你不收也得收,逃不掉的責任,看是接到家裡還是在外面照顧。如果他是很嚴重的病,你做到仁至義盡就可以了,如果他的病可以醫治,不管有多恨,你還有個父親。放下哀怨,你們心裡可能會更好受些。[給你小心心]


是秋天呀


我認為應該接受,畢竟是自己生身的父親,曾經給過自己父愛和相伴自己成長,儘管曾經拋棄過自己,應該理解為有不得己的苦衷。

血畢竟濃水,何況是父子的天然感情。贍養老人,是國人傳統美德,同時也能看到一個人的人品、道德和修養,愛也是無私的,父親對子女的愛,子女對父母的愛都是獨一無二的,只是每個人的表達方式不同而己,我相信經過十餘年的分離,父親和子女都會為這種分離的感情都在思索、總結,甚至都會在痛苦的煎熬之中,經歷了這十餘年的分離,都會有正確的選擇,請珍惜這破鏡重園的感情吧。

十餘年分離後再聚,也是對一個人感情、良知的考驗,為人子女,唯有盡責、盡心和盡力,才能維護做人的尊嚴,也是對一個人道德底線的保護,珍惜這份感情,才會悟出做人的真諦。


餘素平ysp


看在他曾經為這個家做過貢獻,看在他是你父親的份上接受他吧,他現在已經走投無路了,當年拋棄你們是他的不對,現在該受的懲罰已經受了,如果你和你媽實在覺得內心不平衡,那就當自己是在做慈善。寬容是人生最大的美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