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就真的很“廉價”嗎?

孔傑霖


真心覺得我們社會一直進步,但很多人的思想還停留在六十年代,想個相愛的人不管是先孕後婚,還是婚後在有孩子,這都不應該是問題,現在的婚姻不是誰嫁給誰,誰娶了誰,而是倆個相愛的人組成一個新的家庭,這也是新時代男女平等的最大表現,也不在糾結要生男孩子才傳宗接代,所以女人們不要在自己想一些舊社會的問題來為難自己


住臺灣的果果


未婚先孕是當今社會,男女談戀愛相識不久,有很多甚至互相並沒有深入瞭解,未婚同居或者發生性行為是一種普遍現象。

絕大多數都是男方花言巧語,女方經不誘惑所發生的行為。

明明是男方所為,我認為公公婆婆,保括自己的男朋友,沒有任何理由讓未婚先孕者“廉價”。

如果把此事全推在女方身上,太不公平了,如果換了是我,孩子若月份不大,用“廉價”對待我,我會立即去醫院,把孩子立即做掉,並向男方要回青春損失費,自認倒黴分手再見!





靠山4


得看對方是什麼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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