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可憐這個信貸員嗎?

前些時候需要用錢就在廣告裡隨便找一個貸點款,信貸員說是平安銀行的,利息是月息6釐至1分,由於急用也沒有問清楚,當款放到我手裡時才仔細地看看條款,我的乖乖,月利息千分之7.6,服務費是利息的1.3倍,保險費是利息的28%,擔保費是利息的10%,加在一起年利率百分之17還多,比高利貸還高,就想還款算了,但一瞭解還不行,提前還款要付違約金7000元,利息要罰款200%還必須借夠六個月才能還款。無奈之下向國家銀保監會投訴,現在平安銀行追查到放貸員這裡,要辭退信貸員,信貸員今天哭著找我要我撤訴,大家給支個招我是成全信貸員撤訴呢還是應該維護自己利益堅持投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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