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自己喜歡的事還是做別人認為有意義的事?

布可小姐


人生,就是做不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和能不能不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但是很多事情,沒得選,即使不喜歡也得做。

人生,終極意義是,讓自己開心,過得好,讓自己喜歡的人開心,過得好,讓喜歡自己(比如親朋好友,愛人)的人開心,過得好。其它一切都是無所謂。

所謂的對別人有意義的事情,你仔細想想,最終目的是不是為了讓別人誇獎你,說你這人不錯。或者讓你自己從內心覺得自己不錯,因為你自己感覺自己做了有意義的事情。所以做不做看你自己。

我們的一切都在某個規則之下,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這個規則根本的目的在於,讓大部分人可以相安無事或者過得好點,或者讓少部分人過得好點,其中總有部分人會得到大多數的好處,部分人得到小部分的好處。世界上沒有絕對公平。最多隻有公正一些。

所以,人生,只需要記住,讓自己開心,過得好,讓自己喜歡的人開心,過得好,讓喜歡自己(比如親朋好友,愛人)的人開心,過得好。



xinling528


做有價值的事


一休在中國


這應該是大多數人都會有的迷茫,我也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到底怎麼抉擇,或者說,我真的要去選擇嗎?

就拿工作來說,自己喜歡的,可能沒法賺到錢,而父母認為有意義的,你又不想做,怎麼辦?這個問題就跟你選擇堅持夢想還是屈服生活是一樣的道理,事實上,很多人的工作都不是自己興趣所在,而大多數人一生都無法找到興趣所在,沒法為了興趣而工作,難道就因此不去工作,不養家餬口了嗎?

其實,所謂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我慢慢也有了新的體會,看電影,看書,旅遊是我喜歡的事情,空中瑜伽慢慢也成為了我的一個小興趣,可是,我很清楚,只是讓我讀書,看電影和旅遊,然後成為專職的影評人,導演,作家,導遊等等與這些興趣有關的工作者,那我可能堅持不下去;讓我成為瑜伽老師,我已經體會過導師課程的辛苦,感覺自己也沒法堅持,所以,我理解的做喜歡的事有兩種,一種僅僅是為了緩解生活艱辛的享受方式,僅僅是因為興趣而在工作之餘去花精力和時間的事情,另一種,也是那種熱愛到願意一直堅持,願意放棄很多,並且在波折中也不輕易放棄的東西。

你覺得自己對這個東西有興趣,並希望將之做成工作甚至事業,可是創業的艱難中你是否能夠堅持,興趣發展的瓶頸期你是否能夠克服,興趣中涉及的那些瑣碎你是否願意面對,如果只是把興趣當成動力,但是沒有任何對困難的預期,沒有堅持的勇氣和吃苦的能力,那種興趣只是一種工作之餘的享受,你認為自己可以憑興趣而將之作為事業,那只是因為你還沒有經歷過困難,所以自認為有了興趣,就可以克服一切難關。

所以,我覺得最好的辦法,是找一份你能堅持的,於你的家人和你自己都有實際意義的工作,在工作過程中,積累財富,然後不斷尋找自己真正喜歡的並且願意為之克服困難的興趣,用你工作上的收穫,去呵護那些有可能實現的興趣,再嘗試能不能讓那些喜歡的事一直堅持下去,並能成為對於家人有實際意義的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