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一抹桃花釀酒
我國的傷殘鑑定並無統一的鑑定標準。不同的對象不同事由導致的傷殘適用不同的傷殘鑑定標準,你的這個情況適用於《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腳趾頭斷了3個絕對可以做傷殘鑑定了,我建議你可以找個更專業的律師了。
賠付的金額我不做評價,這個在法律上應該都有可參考的案例,律師會更專業一點。
明亞新宇
我是霍說險途,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目前來說我們暫時無法得出是否完全合理的答案。
但是就目前已經知道的情況我做個簡單的描述總結。
1、住院藥費對方已經賠付了,那麼在醫藥費用方面,只要對方對後續的必須的醫療康復費用進行承擔,就不存在什麼糾紛問題了;
2、住院72天以及後續不能正常上班期間的誤工費,要有對方的補償,這個需要提供勞動或者勞務合同,確定理賠金額。按照你的描述在醫療費外賠了2萬多,那麼基本是包括了這一塊內容。所以也不存在較大的糾紛。
3、可能存在精神損害補償之類的。這個你就要看具體的協商情況,或者直接向法院進行起訴處理(前面講到的2萬多中是否包含了這一塊補償,如果包括了,那麼估計在多要也困難)。
4、在180天后可以根據具體的身體狀況做一個殘疾鑑定,如果有一定的殘疾鑑定結果,可以進一步讓對方進行一定的賠償。
我的回答就到這裡,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霍說險途
是否合理,需要根據責任比例,受傷治療費用,住院天數,是否需要增加營養,誤工損失,護理費用等綜合情況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