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人之前被车撞伤了,车主买了保险,赔付了2万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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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伤残鉴定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你的这个情况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脚趾头断了3个绝对可以做伤残鉴定了,我建议你可以找个更专业的律师了。

赔付的金额我不做评价,这个在法律上应该都有可参考的案例,律师会更专业一点。


明亚新宇


我是霍说险途,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目前来说我们暂时无法得出是否完全合理的答案。

但是就目前已经知道的情况我做个简单的描述总结。

1、住院药费对方已经赔付了,那么在医药费用方面,只要对方对后续的必须的医疗康复费用进行承担,就不存在什么纠纷问题了;

2、住院72天以及后续不能正常上班期间的误工费,要有对方的补偿,这个需要提供劳动或者劳务合同,确定理赔金额。按照你的描述在医疗费外赔了2万多,那么基本是包括了这一块内容。所以也不存在较大的纠纷。

3、可能存在精神损害补偿之类的。这个你就要看具体的协商情况,或者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前面讲到的2万多中是否包含了这一块补偿,如果包括了,那么估计在多要也困难)。

4、在180天后可以根据具体的身体状况做一个残疾鉴定,如果有一定的残疾鉴定结果,可以进一步让对方进行一定的赔偿。

我的回答就到这里,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霍说险途


是否合理,需要根据责任比例,受伤治疗费用,住院天数,是否需要增加营养,误工损失,护理费用等综合情况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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