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當前男的因為高額的彩禮娶不到媳婦,彩禮錢是不是應該納入法律中呢?

雷炮放影廳


彩禮是從古至今流傳下來的習俗,有人說這是惡俗,國家應該制定法律摒棄,

但因為這個只是民間習俗而已,國家並沒有做出明文規定,只是不提倡過高的彩禮。只是在婚姻法中禁止借婚姻獲取財物。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條【禁止的婚姻行為】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同時,在多個省份均有推廣簡辦婚宴,國家是不支持大家結婚時大操大辦的。

那麼為什麼我們中華5000年的歷史長河中,彩禮這一習俗並沒有被摒棄,反而一直傳下來了呢?

我們回去古代看看彩禮的起源吧。

婚姻本來就是文明的產物,而中國從《周禮》起就為中國婚禮制定了一套程序。“一曰納采,二曰問名,三曰納吉,四曰納徵,五曰請期,六曰親迎。” 這就是古代婚禮的六個階段,俗稱“六禮”。

第四條納徵就相當於下聘禮。周朝聘禮“凡嫁女娶妻,入幣純帛,無過五兩,士大夫以玄束帛,天子加以轂圭,諸侯加以大璋”。這都是些製作衣服的帛和鹿皮,周制婚禮的聘禮取其象徵意義,並不像後世那樣看重經濟價值。

聘禮其實屬於古代的生存智慧。

為什麼說聘禮是古代的生存智慧呢?首先緣於知道男性的不可靠,萬一碰到個花心的男人,聘禮可以作為女性被休回孃家的家用,畢竟古代資源有限,而女性經濟又不獨立。而對男性也是一種激勵,讓他有動力更努力去工作,說白了,就是中國古人把自保放到婚姻之前的一個行為。彩禮的真正目的是保障婚姻。

但現代人在這個問題上正好走了兩個極端,性情比較淳厚的女孩子很羞於談聘禮,覺得一談錢就俗了;還有一種勢利的:你不給夠錢,不給夠房子,我是不嫁你的

古代女性是先知先覺,把自保放在婚前;現代女性是後知後覺,把自保放後面,一旦情絕,就分你家產。

最後我的觀點是其實現代女性雖然經濟獨立了,但依舊是弱勢群體,因為女性除了承擔了生養育後代的責任,而且還有大部分的家務勞動,相對於家庭貢獻來說,女性絕對是佔大比例的。婚前要一些彩禮保障無可厚非,但不能獅子大開口,有的不在乎夫家的經濟狀況,張口就幾十萬幾百萬的就不合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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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兮Meixi


平等交易,沒有強買強賣,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納入法律怎麼定價算合適?還是免費?

天價彩禮是市場剛需,和房價一樣,主要根源其實還是女少男多,供求關係的問題。烏克蘭、白俄羅斯肯定不會有這樣的問題。

把定價權交給市場,如果再出臺個法律規定必須結婚,那麼多比例失衡的男女怎麼辦?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從動物到人的繁殖都是這樣的。不要打破平衡,任何事物的發展都有其中的道理。



華夏魏寧寧


我是年年月半,很高興能回答這個問題。我國的婚姻法確實有不完善的地方,彩禮作為民間嫁娶的一項重要習俗,延續已有幾千年了,它的存在,是有一定的歷史文化基礎的。但是把當前男的娶不上媳婦的增多,歸咎於高額彩禮,顯然並不是很客觀的。

首先,男女比例失衡,應該是更多男性娶不上媳婦的一個重要原因。中國數千年的重男輕女思想,嬰兒出生率等因素,共同造成了目前男女比例失衡的問題。

依據國家統計局發佈的數據,我國目前總人口數139538萬人;男女比例為104.64:100,其中男性人口共71351萬人,女性人口共68187萬人,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3164萬人。

這樣的人口比例,就決定了,有一部分男性,是很難娶上媳婦的,尤其是偏遠地區,家庭條件比較困難的適婚男性。

其次,隨著女性地位的提升,更多的女性接受高等教育,走入職場,擁有可以與男性相匹配的經濟能力。經濟越獨立,則精神也越獨立,女性不依附於男性生活,對婚姻的需求變得不是那麼迫切。

這部分女性,主要集中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大城市,也增加了男性娶妻的難度。

第三,當前近百分之四十四的離婚率,讓女性也不敢對婚姻報有過高的期望。女性婚後,要承擔孕育、照顧子女、老人的責任,更多的承擔家庭的責任。而我國現行婚姻法中,缺乏對女性對於家庭的付出,這部分的認可與補償。

全職家庭主婦的地位,沒有得到相應的回報,也讓更多的女性,寧願為工作打拼,也不願意為家庭付出。

最後,我們中國地廣人多,各個地方經濟發展水平不同,風俗習慣不同,甚至相愛的情侶的情況也不一樣。很明顯,彩禮這個問題,是沒辦法硬性寫入法律,來個一刀切的。否則,只會讓更多的女性,不想走入婚姻,也會讓男性娶妻,更為困難。

其實,現實生活中,還是有很多女性有情飲水飽的。想娶媳婦,拿出你的誠意來。要麼,給她很多很多愛,要麼,就只能給她很多很多錢了。既不能在精神上滿足她,又不能在物質上滿足她,要你何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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