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時清朝的大炮和英國的炮差別有多大?

孤獨的小翡翠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鴉片戰爭中清軍之所以敗,是因為清軍的裝備上與英軍有著巨大的代差所導致,以致於清軍敗北、英軍取得碾壓性勝利。其實這是一個錯誤的認知,因為鴉片戰爭時,清軍與英軍在裝備上並沒有很大的代差,足以取得碾壓性的優勢。換句簡單的話來說就是,當時的英軍處於初期火器時代、清軍處於冷熱兵器混合使用時代

當時清軍主要的火器是沿用明朝時期的“鳥銃”、“佛朗機”、“紅夷大炮”等,但這是是明朝時引進的。這裡有一點我們要注意,那就是這些火器本質上屬於西洋火器,由明朝對其進行了改進。也就是說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清軍使用的是老式的“洋槍洋炮”。與英軍相比落後西方世界200年。雖說,這200年裡西方火器發展進程緩慢,但在性能上還是有一定差別,只是這差距還不致命。

英軍對清軍在火槍上有一定優勢,但在火炮上又是並不大

  • 清軍所裝備的火槍主要是鳥槍和抬槍,其中裝備最多的是鳥槍。無論是鳥槍還是抬槍都屬於滑膛槍,用火繩發火, 帶有瞄準裝置和帶溯杖 ( 即推彈杆 ) ,使用圓形鉛彈,槍長2.01米,鉛彈丸重1錢,裝填火藥3錢,射程約100米,射速為1至2發/分鐘。
  • 而英軍則是裝備了先進的布倫士威克式前裝滑膛擊發槍與伯克式前裝滑膛燧發槍,其中伯克式槍長1.16米,口徑15.3毫米,彈丸重35克,射速為2至3發/分鐘,點火裝置為摩擦燧石;布倫士威克式槍身長1.42米,口徑17.5毫米,彈丸重53克,射速為3至4發/分鐘,點火裝置為擊發槍機撞擊火帽。

根據這兩個數據我們可以得出清軍的火槍槍身過長,裝填、射擊均為不便,且點火裝置落後,遇到風雨天設計效果較差。雖說在性能上兩者相差並沒有很遠,但在射程不及英軍,這點只能從數量來彌補,又因軍費問題,當時的清軍尚未全軍裝備鳥槍,仍有一部分使用大刀、長矛。所以很難在數量上碾壓英軍。

至於火炮方面,在康熙時西方傳教士南懷仁等人,幫助清朝監製過許多火炮。因此,清軍的火炮主要是仿製西方17至18世紀時期的加農炮。不過因為整個18世紀,西方火炮並無大變化,所以在鴉片戰爭時,清軍火炮其實與英軍的火炮在樣式及原理上大體相同,並不存在代差。如果非要說出一個差別那就是主要在於製造工藝與火藥配比和炮彈上的差距

  • 其一、鑄造工藝上的差距

英國經歷工業革命後,冶煉技術突飛猛進,所產鐵質高,使得火炮擁有良好鑄造材料,且採用鐵模等工藝鑄炮,以鏜床對炮膛內部加工,使之更為光潔。而清朝冶煉技術落後,鐵水無法尊道提純含雜質多,鑄造出來的火炮十分粗糙,氣孔氣泡多且密集,易炸裂。清朝一般採取加厚管壁的方法來避免炸裂的情況,但笨重的火炮機動性差是其一,其次為了避免炸裂,還得減少火藥填量,這又降低了火炮威力。此外,清朝所制火炮只是仿製,根本不懂得身管/口徑比例,以及火門位置在火藥燃燒中的實際意義等等,所以鑄造出來的許多火炮比例不合,要麼火門開得太前,太大。這樣子怎麼和英國拼?

  • 其二、火藥配比和炮彈上的差距

清軍火炮的炮彈種類少,且質量差,對比同期的英軍已擁有實心彈、霰彈、爆破彈等;而清軍方面只有實心彈一種,且彈體粗糙、彈徑偏小。且清軍許多火炮都是固定的,都沒有炮架。哪怕有一些有炮架的,也只能調整高低夾角不能左右旋轉,限制了射擊範圍。更可怕的是清軍許多火炮竟無瞄準器具,或只有“星斗”(用以確定射擊方向)而沒有“炮規”(用以確定高低夾角)。士兵主要靠經驗來瞄準。

火藥配比上,1825年歇夫列裡在進過多次試驗後,提出了黑色火藥的組一架化學反應方程式。理論上硝、硫、炭的配組比例以74.84%、11.84%、11.32%位最佳火藥配方。英國按照這一方程式配置了槍用發射火藥(硝75%、硫10%、炭15%)和炮用發射火藥(硝78%、硫8%、炭14%)。加之英國工業革命帶來了機械化生產,英國火藥居於世界領先地位。

而清軍制造的火藥用的還是明朝的配方,硝80%、硫10%、炭10%,且以手工業作坊或工場生產。這個配方中含硝量過高,易受潮,且手工生產無法提煉出高純度硝和硫,雜質高,依靠舂碾的火藥顆粒粗糙,大小不一,無法充分燃燒,爆炸效果低。

這便是清軍火器與英軍火器上的差距,不大,但清朝永遠跨不過去。


像素說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這得分第一次還是第二次鴉片戰爭。

第二次鴉片戰爭時期,雙方火炮差距已經非常大,英法已經使用了線膛炮。

雙方的差距主要是:

第一,射程差距很大。

第一次鴉片戰爭中,敵我都是用滑膛炮,射程差別有限,充其量是略有差距。

英軍的火炮雖然可以在滿清火炮射程之外開火,但很多時候為了提高精度還是進入雙方射程內。

第二次鴉片戰爭就不同。

資料中這麼寫:

在大炮的射擊距離來看,清軍前裝滑膛大炮的射程並不遠,並且無法進行靈活地調整。而英法聯軍所裝備的阿姆斯特朗炮與拿破崙炮都可以很容易地調整射擊距離。清軍的火炮技術從18世紀以來並沒有很大的改變,所以射程也都是差不多的。1681年製造的“神威將軍”大炮,其最大射程為900步,按照清朝的尺寸,每步為5尺,大炮的射程也就是1500米遠,也就是3裡。

而英法聯軍的火炮射程則遠的多。在第二次大沽口之戰中,大沽村與炮臺的距離為3裡遠,但聯軍的炮彈任然可以“飛至村莊”。據記載,英法聯軍的炮艇距離炮臺大約為700米左右,由此可以得出,聯軍火炮的有效射程至少為4裡。

因為兩者火炮射程的不同,英法聯軍利用清軍大炮的漏洞,就可以攻擊到清軍,而清軍卻無法瞄準敵軍。

“十三日早,敵船四五艘齊至,迭互開炮,我炮力不能及遠,敵炮中臺上,欄石皆碎飛起,守兵受傷甚眾。”

第二,精度差距很大。

滿清和英法的炮戰中,基本都是剛剛開始,就被敵人炮火準確壓制。

這是因為,英法火炮的精度遠遠高於滿清。

在第三次大沽之戰中,英法聯軍與清軍在一公里的距離內進行炮戰,清軍與聯軍互相發射炮彈,但是清軍大炮的命中率實在是太低了。參加此次戰鬥的法國士兵夏爾就曾在日記中描述了清軍的火炮:

炮彈打的一點也不準,只是在我們的大炮上空上掠過,並且落在遠達五百公尺之遙的參謀部和還要更遠的我軍步兵之間。


滿清火炮精度差的原因很多,其一是加工技術很爛。英法軍隊曾經檢查過繳獲的火炮,發現滿清火炮炮彈和炮膛不匹配,有著不小的差距,有的竟超過炮膛內徑的十分之一。

這種炮彈經度差是必然。

第三,威力相差很大。

威力差距明顯,早在第一次鴉片戰爭中,滿清好不容易有一兩發炮彈擊中敵艦,只能造成小的破洞,輕微傷而已。

到了第二次鴉片戰爭,英法大量使用先進的開花彈,差距就更大了。


資料中這麼寫:

清軍大炮“萬斤及數千斤之炮,轟及其船板,僅止一二空(洞)。”

清軍威力最大的萬斤大炮,所發射的炮彈對聯軍軍艦傷害是非常小的,這點有點像後來甲午戰爭,實心的炮彈無法炸燬軍艦。

而聯軍的炮彈則有了明顯的改進,出現了較為現代化的榴彈與散彈。在此次戰鬥中,英法聯軍就是使用榴彈摧毀了清軍堅固的防禦工事,聯軍的榴彈重量很大,重的有“六七十斤,空心鐵子約厚寸許,計眾六十餘斤”。這種較重的榴彈炮對於清軍的工事簡直就是一種“無敵”的存在,據記載:

北炮臺三合土頂被轟揭去,南炮臺大石鑲砌塌卸小半,炮牆無不碎裂。

要知道,這個北炮臺的三合土頂厚度達到半米厚度,在滿清看來是堅不可摧的。

第四,射速差距很明顯。

火炮的射速非常重要,精度、射程、威力差不多,誰能夠射出的炮彈多,誰就會獲勝。

相反,如果己方火炮性能較差,但射速較快,也能彌補一些缺陷。

然而,滿清火炮射速很慢。

早在第一次鴉片戰爭時期,雙方火炮差距還不是太大,林則徐就私下告訴友人,洋人的火炮射速快,就像滿清軍隊放排槍一樣。

而滿清火炮射速慢,幾分鐘才能射1發,連射幾發以後因為火藥質量差,還需要清理炮膛才能繼續炮擊。


雙方火炮差距很大,以至於很多炮戰都是單方面屠殺。

雙方很多戰役互相炮擊一二百發,結果是滿清炮臺被摧毀,上千官兵傷亡慘重,被迫逃竄。

而英法聯軍傷亡幾人甚至0傷亡,輕鬆獲勝。


薩沙


鴉片戰爭分為第一次鴉片戰爭和第二次鴉片戰爭,但是兩次鴉片戰爭清朝都是被英軍或英法聯軍壓著打,幾乎毫無還手之力。

而其中根源就在於,清朝拿著百多年前的老貨來根當時擁有最先進的武器裝備的英軍大戰,當然不堪一擊。



當時清朝的主力大炮都還是明朝末期的紅衣大炮,當然後來的改進型也不過是神威大將軍炮,在十六十七世紀,這種跑也不算太落後,但是進入了十九世紀,這種炮就真的跟不上時代了。


當時英軍和法軍使用的都是阿姆斯特朗炮和拿破崙炮,這兩種炮都是但是最先進的大炮,而且是採用的線膛炮,而清朝卻還是百年前的滑膛炮。

這兩種炮在射速,威力,填充彈藥的時間以及射程都有非常大的差距。

神威大將軍炮但是需要幾分鐘才能填充一次,效率太低,而且射程也不太夠,神威大將軍炮的有效射程為三里,而英軍、法軍的大炮已經能夠打到四里遠。



因此,往往就是清朝軍隊和英軍、法軍對轟一輪以後,清軍死傷慘重,隨後四散而逃,而英軍、法軍卻幾無損傷,最終就是以很少的人攻佔一超人口數億的大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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