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懲治貪腐的利器


香港廉政公署,惩治贪腐的利器

阿克顿勋爵

“权力趋向腐败,绝对权力绝对腐败”。英国著名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的这句话曾经被无数人所引用,没有监督的权力只能是一匹脱缰的野马,肆意驰骋,贪污腐败最终将腐蚀掉整个国家体系。为了给权力套上夹板就必须要有独立于权力之外的监督机构,更要有强有力的反腐机构。在香江之畔,就有这样一个机构,那就是香港廉政公署(ICAC)。

香港廉政公署是独立于香港政府之外的,最高长官“廉政专员”直接对行政长官负责。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廉署全权独立处理一切反贪污的工作。廉政公署由三个部门组成: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这三个部门的工作分别是调查、预防和教育,三管齐下对抗贪腐。


香港廉政公署,惩治贪腐的利器

廉政公署曾发布过一个公益广告:“挣钱并不是错,错的是你怎样挣钱,公平不代表每个人都赚一百元,公平是说你有赚一百元的能力,就能赚一百元;你有二十元的能力,就能赚二十元,这就是公平。可能你今日挣的钱比我多,但若我的才华比你多,终有一天我挣的钱会比你多。”为了让“公平”深入到每一个市民特别是官员的血液中,廉政公署做了不懈努力,除了进行各种普法宣传让市民“不想贪”,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审核政府部门的法律文件、工作程序等堵塞贪污漏洞,使相关人员“不能贪”;全力肃贪,让腐败分子逢贪必被抓而“不敢贪”。

根据世界腐败问题研究组织“透明国际”2019年2月发布的报告,在世界180个国家和地区中,香港的清廉指数排名世界第14位。


香港廉政公署,惩治贪腐的利器

其实在1974年廉政公署成立之前,香港的贪腐问题是十分严重的。上世纪50年代随着香港经济的快速崛起,人口迅速膨胀,社会的基本公共服务与需求之间产生了严重倒挂,这为权力的寻租、贪腐留下了空间。在香港凤凰卫视评论员何亮亮曾出过一本书《零容忍》,对那段时期贪腐问题有着清晰的描绘:救护人员送病人就医前要索取“茶钱”,消防队员开水喉(自来水管)灭火要收“开喉费”,医院病人也要“打赏”给打扫的清洁妇,才能取得开水和便盆,所以当时市民只要使用公共资源,就必须要贿赂。贿赂,已经成为基本生活必须支付的成本。“走后门”成为老百姓享受公共服务的不得已的选择。

更为严重的是,本是一方守护神的警察,与各种黑恶势力相勾结,集体分赃,充当保护伞,对市民巧立名目敲诈勒索,不给钱不办事。“当时受贿的警务人员包娼包赌、贩毒赌博样样来,警察尤其是各级警官普遍收受贿赂,民众到警察机关办事都要送红包,这几乎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潜规则。”

诚如后来在廉署反贪风暴中被治罪的香港警司韩德一段供词所说:“贪污在香港警察队伍中已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就像晚上睡觉,白天起床、刷牙一样自然。”前些年香港曾有一部电影叫《金钱帝国》,对那一时期的香港警察形象有一个真实的写照。


香港廉政公署,惩治贪腐的利器

《金钱帝国》影照


香港廉政公署,惩治贪腐的利器

《金钱帝国》影照

警察的贪腐导致整个社会秩序混乱,民众怨声载道,不满情绪愈演愈烈。而在1973年,涉嫌贪污430多万港币的香港九龙总警司葛柏在被调查期间成功脱逃出境一事,引起香港社会的极大愤慨。已对贪腐忍无可忍的香港市民走上街头,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反贪污大游行。这一事件成为香港政治的一个转折点。当时的港督麦理浩为了平息民愤,成立了一个“与任何政府部门包括警务处都没有关系的独立的反贪组织”,即香港廉政公署,直接对港督负责。廉政公署成立后以腐败案为突破口,最终将其绳之以法,这不仅在民众中建立了威信,更对贪腐官员进行了震慑。从此香港的贪腐问题开始由乱到治。


香港廉政公署,惩治贪腐的利器

在廉署有一个反贪的指导原则,那就是对腐败的“零容忍”。即反贪的关键不是“严惩重判”,而是要做到“逢贪必被抓”,真正做到监管无盲区。对贪污犯判处死刑并不能阻止贪污犯罪,只要有高利润,就有人甘冒绞手的风险,这是人的天性。可是要是能够做到“逢贪必被抓”,在萌芽阶段,就让官员为贪污付出沉重代价轻则丢官罢职,重则品尝牢狱之苦,那么官员就不敢去贪。

贪腐是令世界许多国家都十分头疼和棘手的问题,而从香港廉政公署的反腐中或许能得到一些教益,反腐不但需要行之有效的组织架构,而且要有“零容忍”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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