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律師來說,錢重要還是心中的正義重要?你怎麼看?

琴陶


受人之託,忠人之事,幾乎是每個律師的追求和標準。作為法律服務者,律師是當事人請來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自己的困境的。

律師作為一種職業,是需要錢來養家餬口的。但是同時,正義與錢並不衝突,不是要我舍它,要它就得舍我的關係。一般情況下,會有兩種人來請律師,簡單的來說,就是原告與被告。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需要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需要請律師;當被他人告上法庭,自己勢單力薄,需要請律師。

也許是受到許多影視劇的影響,有錢人請律師顛倒黑白,通過法律漏洞逃避法律責任,似乎就是不正義的代表。法律人都知道美國一個著名的案子,辛普森殺妻案,大家都認為是他請的夢幻律師團隊,幫助他最後逃避了法律責任。但是事實上,是因為警察在取證時,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在美國,有一個法律原則,非法取得的證據要排出,因此這個警察取得的證據也許可以成為辛普森犯罪的定罪證據,但最終因非法取得而被排除。

大家把辛普森沒有被定罪的原因歸於律師,但是如果沒有警察的非法取證行為,再厲害的律師,也沒有辦法扭轉乾坤。我想說的是,律師在保障辛普森的法律權利方面,也是一種伸張正義的表現,而正義,確實與金錢並不衝突。

當然,最理想的狀態,是金錢與正義並存,這在現實生活中,也不是沒有可能出現的事情。


律師Tamara


個人認為,這個問題的正常說法應該是:

對律師來說,錢重要還是心中的法律重要。

個人愚見:

1.錢與公正不是對立面,律師是人,需要錢,也盼望公正,同時律師更要依法辯護,不論委託者是誰。

2.律師為委託人辯護沒有錯,不管委託人是我們所認為的正義一方,還是非正義一方。這叫受人之託,終人之事。

3.律師為我們所以為的非正義一方辯護,律師這個職業要求尊重事實,也就是尊重證據。

4.證據對誰有利,律師就會支持那一方,這同樣是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

5.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很多時候,因為有錢人更注重證據收集和保存;更懂得保護自己的利益;同時,更有機會,有手段鑽法律的空子和漏洞。所以我們有時會以為律師更看重錢而枉顧正義。

6.筆者以為,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法律的不斷完善,人們的法制觀念越來越健全。一定能建立一個更加陽光的社會秩序。


駱駝祥子006


這個問題有點刁鑽,回答的稍有閃失,就會落入陷阱。

首先,律師只是一種職業,先不要把律師綁架成道德高度的標靶。錢對律師很重要,和其他職業的人一樣,比如公務員、藍領從業者等等。他們需要養家餬口,需要有資金維持自己生存條件。這點上,和任何一種職業人對金錢的需求完全一樣。

其次,心中的正義對普通人來說是一種道德約束,但對律師卻是一種具體的法定化標準,一旦違反就會受到法律制裁。因此,律師沒有個人感受的所謂心中正義,只有法律規制的正義,這和普通人略有不同。例如,普通的價值觀,為罪犯辯護是與正義為敵,但作為律師,只要是法律允許的,從職業道德出發就是在維護正義。

最後,對律師來說,錢與正義,如同魚與熊掌。但不同的是,都要兼得。不能因為正義就不能談錢,也不能因為錢就忽略正義。

但我們應該明白,世俗的正義與法律的正義是有差別的。社會風評對律師職業並不看好,對律師的收費也多批判,這是一種苛求。

吃不上飯的人,如何維護當事人的權益。

總之,二者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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