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四种房屋会被集体回收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近些年,为了放开用地标准,盘活土地资源,让土地利益更大化,不断完善土地制度。在2018年,就进行了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另外,在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土地管理法》。

经过一系列的政策完善,不仅保障了农民朋友自身利益,同时,也让未来农村的宅基地价值有大幅提升的可能。与此同时,对于农村的土地,国家的监管制度越来越严格,而对于农村宅基地,申请也越来越难。

近些年,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不少农村人在城里买房,导致农村老宅被荒废,然而,这也是一种变相的资源浪费。而根据土流网报道称,一旦出现4种情况,农村有房,也不一定是你的,将面临集体回收!

第一种,无人继承的农村房屋宅基地。在农村有些房屋是没人继承的,尤其是被集体供养的五保户,如果他们没有子女赡养,当五保户老人去世后,他们的农村房屋、宅基地由集体回收。

第二种,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的。一般来说,违建的情况在城市中比较常见,其实在农村亦是如此。有一些农民为了扩大住宅面积,在房子建在公共用地上,或者耕地上等等,都将面临拆除。

第三种,农村宅基地长期闲置的。这种情况,在城里买房的农村人注意!出现这种情况,农村老宅将不属于你的了。当农村人在城市定居落户,导致农村宅基地闲置荒废超过2年以上的,国家会统一回收宅基地,再做安排。

第四种,扶贫拆迁的宅基地。近些年,不少农村地区都在进行整改,对于一些穷苦,居住环境也非常恶劣的农村,国家会将整个村子都统一往外地迁移安置,空出来的宅基地就会被回收了。

对于大部分的农村人来说,并不希望宅基地被回收。但是,目前,关于农村闲置土地问题,已经引起了重视,同时,为了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也开展了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中,明确表示对于进城务工、工作、随亲属在城市里定居等原因,造成农村宅基地及其上房屋闲置的,也是可以进行房屋出租,从而获得收益。同时,闲置的农村老宅也是可以进行买卖的,还可以选择“自愿有偿退出”。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出租或者转让宅基地之后,就不得再行申请宅基地,因此,农民朋友在选择之前,一定要想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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