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學校把同學絆傷了怎樣賠?有何法律依據?

不三居主人


不用賠,有保險的。

現在報名之前,必須先買保險。

當然,作為孩子的父母,應該領著孩子帶著禮物,去受害者家庭登門道歉。


寡人如擁


從法律上來說你的做法是錯誤的,但從不影響小孩學習的角度出發你的做法是對的,畢竟2500元也不是很多。具體法律分析如下:

第一:從法律上分析,你兒子讀小學2年級,即很可能是不滿8週歲,依法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38條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應當承擔責任,但學校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責任的,不承擔責任。因此,如果學校不能夠提供證據撇清責任的話是要和你一起承擔賠償責任的,現在學校要求你承擔了全部的賠償責任顯然是不合理的。

第二,從不影響小孩學習的角度分析,在賠償金額僅僅為2500元的情況下,主動承擔全部責任是完全可以接受的,畢竟如果讓學校承擔了那麼一點賠償責任或者體育老師自己掏了這筆錢,大部分家長都會擔心小孩會被有意無意的“關照”。

第三,遇到該種情況的處理方法,首先,家長們需要分析小孩的年齡,如果是8歲以下的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學校應當承擔責任;如果是8歲-18歲的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你有證據證明學校沒有盡到教育、管理責職的,學校也應當承擔責任。其次,家長們應當保存好證據,比如調取現場的監控視頻、和現場學生或老師瞭解這件事情時儘量錄音。最後,家長們應當瞭解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項目、賠償標準是否合理合法,再根據賠償額度評估自己全額賠償的利弊。

最後,歡迎有不同意見或建議的朋友留言評論、補充!


曾慶文律師團隊


小孩中間的失誤,大人溝通下,終究孩子受傷了,去傷者家裡或是電話協商解決問題就行了,沒必要糾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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