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飯碗”它不香嗎,非要去“吃牢飯”?

娱乐圈某艺人因偷税被重罚超8亿,其公司会计因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被捕,该事件再次给会计从业人员敲响警钟!《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因有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法律的红线碰不得,否则不仅“丢饭碗”还要“吃牢饭”!

案情回顾

刘青是某市一部门办公室职工,很受主任蔡苏器重。恰逢市里一生态项目招标,为承接该项目,蔡苏以他人的名义注册成立了一家能源公司,安排刘青兼任公司会计,负责现金收支、账目记录等工作。

案件播报|“铁饭碗”它不香吗,非要去“吃牢饭”?

项目承接后,市里拨了一笔款项,其中30万元是从该公司公户打到刘青个人账户上的。听银行工作人员说购买基金能赚利息,她便动起了歪心思,将这30万元分两笔购买了基金,赚了2000多元的利息。可事后不久便被知情人举报了。刘青被举报的风声传到了蔡苏耳朵里,他立马警觉起来。担心自己承接工程的计谋因此败露,为逃避监督检查,蔡苏对会计刘青等人说:“公司的收入和支出已经平了,谁手里有公司的账目别留了,烧了吧,留着也没用。”刘青心里明白,该能源公司是违规成立的,账目更是见不得光,她害怕出事,也曾试图把记录、经手的公司流水账本交给蔡苏,但蔡苏不接收。现在有了蔡苏的指示,刘青如释重负,在自己办公室内将记流水账、支出明细单等凭证撕碎后扔到了垃圾桶内。

案件播报|“铁饭碗”它不香吗,非要去“吃牢饭”?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刘青挪用公款一案的侦查进行,顺藤摸瓜,蔡苏等人的违法行径大白天下。近日,经曲阜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曲阜市法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数罪并罚,判处刘青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二万元。蔡苏等人被另案处理。

(以上人物为化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10年5月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条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二)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四十条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的有关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会计档案管理法》第六条 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它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检察官有话说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不仅是记载单位财务活动的重要凭证,而且还是国家对相关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依法妥善保管。司法实务中,本罪名涉案的高危群体往往是一些单位的法人代表、高管以及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作为一名会计人员务必时刻将法律牢记在心,坚守会计职责底线,不要沦为他人非法行为的“殉葬”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