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齐物论》里说: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六合之内,圣人论而不议;春秋经世先王之志,圣人议而不辩。作为一个俗人,我的原则是:对不了解的,我存而不论;对我了解的,我论而不议;对我专注的,我议而不辩。如此可好? 分享到: 關鍵字: 之志 六合之内 不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