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释放居民潜在消费需求
发挥消费拉动经济的基础性作用
助力形成强大消费市场
乌鲁木齐市将从4月18日开始发放消费券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了解到,乌鲁木齐市将通过支付宝分三期发放消费券。
第一期发放时间为
4月18日至4月25日
第二期发放时间为
4月23日至4月30日
第三期发放时间为
5月1日至5月10日
3月12日,市民在乌鲁木齐市奇台路德汇万达广场嘉乐生活超市购物(资料图片)。新疆日报记者王臻摄
市民领到消费券后,可在全市参加活动的大中型商超、药店、餐饮等商贸流通企业,旅游景区,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社区便民牛羊肉直销点内使用。详情见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有关消费券使用指南。
来源丨天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