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兄弟姐妹成家後,如何避免因為家產分配不均引發的種種矛盾?

小程序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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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事情是很難避免的;只有一個獨生子女過於孤單,不過兄弟姐妹多了長大以後都成家立業為了家產分配而不和甚至反目成仇也不見得比獨生子女好多少。

十個指頭有長短;雖說是手心手背都是肉,但是真正能夠做到一碗水端平的爹媽恐怕只是電視劇或者小說裡面才有——無論什麼樣家庭,爹媽的陽光雨露不可能那麼平均。

舉個例子。現在,即使在農村,子女成年以後紛紛娶妻嫁人自己立了門戶單過;那麼,最後一個成家的或者兒子或者女兒多半都要和爹媽住在一起;

這樣一來,近水樓臺先得月的那一位也許就能夠多撈一些好處——日常生活照顧了雙親,其它的兄弟姐妹也不好說什麼,如果災再有一個長房長孫,更加是理直氣壯。

因此,一般來說,哪一個子女和兩老住在一起而且承諾養老送終的,家產肯定會多得一些;而且如果老人有經濟來源的,他們更加願意多貼補和自己住在一起的子女。

所以說,按照不成文的規矩,無論兄弟姐妹多少,多分得家產的那一個通常都是能夠承諾養老送終的子女(當然,給老人養老送終是每一個子女的法律責任)。

這些是常態;不過也有些例外,比如兄弟姐妹當中有一個發了財成了大款,個人願意“承包”養老送終的也屢屢出現;不過畢竟還是少數,多數家庭卻沒有這樣“高風亮節”的“大款”。

如果要避免兄弟姐妹為了家產的分配不均而失了和氣,只有老人(父母)出來做“惡人”——事先寫好遺囑(可以與子女溝通,說明原因),生前就爭取解決好身後之事,免得身後屍骨未寒而扯皮拉筋。

鑼不敲不響,理不說不明。爹媽能夠在身前主持訂立遺囑的家庭會(事先私下一一溝通)是最好的辦法(沒有辦法的辦法?),話說明白了,各個子女也同樣了,一起去公證處公證——

日後即使兄弟姐妹當中有人有意見,恐怕也會考慮到白紙黑字(遺囑)不至於翻臉不認了——爹媽必須拿主意,設一條底線。


閒看秋風999


一般情況下,兒子的比女兒分多些,弱勢的比強勢的分多些。

中國的傳統習慣,是兒子繼承家業,這個大家容易理解。但對弱勢的分多些,許多人不理解,認為不公平。其實父母照顧弱勢的子女,是很正常的、公平的,本身強勢的兄弟,就有照顧弱勢兄弟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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