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菲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歐菲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4月16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結合公司實際經營管理需要,經公司總經理趙偉先生提名,提名委員會審核,公司董事會決議聘任李應平先生與楊曉波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簡歷附後),任期自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屆滿之日止。

公司獨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項發表的獨立意見,詳見於同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特此公告。

歐菲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16日

附件:

李應平先生,中國國籍,1980年生,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學位,畢業於江西財經大學。2013年至今供職於公司,歷任南昌總經辦副總經理;2019年6月至今擔任集團助理總裁。

李應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萬股,與公司控股股東及一致行動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李應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禁止任職的情形,未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未受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亦不存在被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定不適合擔任公司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其他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失信被執行人目錄查詢,李應平先生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楊曉波先生,中國國籍,1974年生,本科學歷,畢業於西南科技大學。2006年至2014供職於天津三星高新電機有限公司,擔任ISM事業部次長職務;2015年至今供職於公司,任CCM事業群副總經理;2018年起至今擔任公司品質委員會主任兼影像事業群品保部副總裁。

楊曉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萬股,與公司控股股東及一致行動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楊曉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禁止任職的情形,未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未受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亦不存在被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定不適合擔任公司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其他情形;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失信被執行人目錄查詢,楊曉波先生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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