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5月1日施行

2019年12月30日,國務院令第724號公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將於5月1日開始實行。《條例》進一步強化了執法監督檢查和相應責任,對促進制度機制落實以及提升欠薪治理實效,具有重要意義,是根治欠薪目標的重要法治保障。

規範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保障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工資,《條例》主體責任、規範工資支付行為,明確工資清償責任,細化重點領域治理、強化監管手段等方面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作了規定。規定了欠薪預警措施、明確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同時要求人社部門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相關指標的變化情況監控和預警工資支付隱患,有利於欠薪問題早發現、早處置,併為相關部門及時介入提供必要的指導服務提供條件。增加了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欠薪企業財產情況的查詢職能,強化了欠薪行為失信懲戒機制,強調了執法監督部門的宣傳職能,《條例》要求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加大對相關法律法規的普及宣傳,推動形成根治欠薪的社會輿論氛圍。(黃紅梅 張育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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