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這三地來大連人員請注意!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進入了“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關鍵階段。為防範疫情從境內外輸入,引發社區傳播,進一步提高防控工作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大連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省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做好重點地區入遼返遼人員健康管理服務的指導意見》《關於對重點地區來遼返遼人員加強防控的通知》相關要求, 4月21日就加強防範新冠肺炎疫情輸入風險發佈通告如下:


一、14日內有黑龍江省、湖北省和內蒙古自治區滿洲里市旅居史的來(返)連人員,尤其是14日內曾去過哈爾濱市醫療機構,以及接觸過哈爾濱市、綏芬河市、滿洲里市發熱病人的來(返)連人員,須在抵連前自行或通過特定關係人(親屬或在連接待人員)主動向目的地社區和單位進行健康申報。


鄉鎮(街道)、社區(村屯)和單位要起到疫情防控常態化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加強人員排查和管控。機場、火車站、碼頭等口岸要做好湖北省、哈爾濱市、綏芬河市和滿洲里市來(返)連人員健康申報和健康監測,並及時將信息推送至各社區(村屯)。


二、對上述地區來(返)連人員,如持有綠碼且能提供近7日內本人新冠病毒核酸陰性檢測報告(或血清特異性保護抗體陽性檢測報告)的,應儘快再做1次核酸檢測,檢測結果陰性的,可憑綠碼正常通行;


如持有綠碼但不能提供上述檢測報告的,應儘快進行核酸檢測,並在間隔24小時後再做1次核酸檢測,2次核酸檢測結果陰性的,可憑綠碼正常通行。檢測報告出具前實施“一人一間”居家隔離。


如無綠碼且不能提供上述檢測報告的,一律進行14天“一人一戶”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不具備“一人一戶”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須在目的地指定賓館集中隔離觀察14天,期間進行2次核酸檢測(隔離第2日和解除隔離觀察前)。核酸檢測及隔離期間食宿費用自理。


上述人員如有發熱等症狀的,須立即向所在社區(村屯)報告,社區(村屯)立即通知120急救車將其送到轄區內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排查。


三、

對經黑龍江省、內蒙古自治區等口岸入境的人員,如抵連前已經實施隔離醫學觀察且能出具當地解除隔離證明的,要繼續實施14天居家隔離觀察,並在隔離第7日後進行1次核酸檢測;


如不能出具當地解除隔離證明的,須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並進行2次核酸檢測和1次血清抗體檢測。核酸檢測及隔離期間食宿費用自理。


四、大連市所有公共場所、住宿單位(含出租房)實行14日行程查詢和掃健康碼准入制,經查詢“國務院客戶端疫情防控行程卡”顯示14日內到過上述地區且無法提供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的,一律不準進入。各地區、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轄區、行業內公共場所和經營單位的管理,督促切實履行14日行程查詢和掃健康碼准入制。


五、機關、企事業單位、街道和社區(村)要對14日內有上述地區旅居史的來(返)連人員進行排查、登記、報告,並進行有效管控。


六、廣大市民在疫情期間應避免去人群密集場所,保持手衛生,外出時佩戴口罩。若近14日內與上述地區來(返)連人員有密切接觸,且有發熱等症狀的,在做好防護措施後立即到轄區內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七、對違反本通告相關要求,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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