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法院受理首例檢察院支持起訴的民事案件

4月9日,前鋒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由前鋒區檢察院支持起訴的民事案件,即原告周某某訴被告四川某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林某勞動合同糾紛一案,本案由王中軍法官適用簡易程序獨任審理。

簡 要 案 情

前鋒區人民檢察院和原告周某某訴稱,2016年10月,前鋒區龍灘鎮某村扶貧應急工程項目發包給四川某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林某作為該項目現場施工負責人,建設該村周某某的廁所工程項目完工後,因質量不合格未通過驗收,被要求整改。林某僱傭周某某自行完成整改工作,約定完工後立即支付勞動報酬和材料款共720元。周某某按照約定完成整改工作後,該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和施工負責人林某遲遲不支付勞動報酬等款項,原告多次催收未果,最終由前鋒區檢察院支持起訴至法院。

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法院受理首例檢察院支持起訴的民事案件

前鋒區法院高度重視,嚴格依法辦理,及時告知檢察院案件辦理流程和進度,認真接受檢察院的法律監督,聽取其意見建議,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經王中軍法官及檢察院工作人員庭前協調,原被告雙方在庭審過程中達成調解協議,由被告林某直接向原告周某某支付勞動報酬600元,原告放棄其他訴訟請求。該案順利審結,開啟了前鋒區法院與前鋒區檢察院推進民事領域支持起訴工作對接、探索司法為民工作方式的新開端。


聲明:本文轉自微信公眾號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法院,在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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