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都有了小孩,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離婚?有什麼辦法挽回?

一人牧野


現在離婚的可以歸為以下幾類:第一:被現實打敗的人,想借離婚再博一回,期待美好的生活。第二:婚前隱瞞事實,婚後發現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而又不甘心過這樣的生活,女方也出去打拼,結果見異思遷,變了心導致的離婚。第三:因為家庭不和睦,婆婆強勢,女方對這個家已經失去信心。第四:從一開始就註定是悲劇收場的婚姻。第五:把婚姻當兒戲,想來就來,想就走,既使有了孩子,心一橫,照樣過得自在,這叫不負責任的愛。其餘還有多種多樣的模式,甚至還有以離婚撈錢的丈母孃大有人在,因為男女比例失調,這也許是歷史留下的後遺症,總之,不想過隨便都可以找個理由,隨便發個視頻就成了離婚的導火線,當然了,這不代表全部,但在當今社會的某個角落確有此事,不便多講,恕我直言,還請某些人原諒。


嫦娥奔月745


孩子是婚姻的紐帶,但絕不是婚姻白頭偕老的保險箱。幸福的婚姻,孩子是錦上添花,不幸的婚姻孩子是枷鎖。婚姻是兩個人為主導組建的家庭,任何再親密的親子關係,也抵不上愛人給予的幸福感。

進入婚姻的兩個人都要經過戀愛期,但戀愛是月前月下,卿卿我我,雙方都盡力展現美好的一面,卻有意無意敞屏了缺點。但只要一進入婚姻,兩個人,所有的缺陷都會呈現出來。婚姻要經過柴米油鹽的洗禮。這個時候,矛盾就出來了。許多夫妻經過磨合,感情會越來越好。另外一種,互相都不願改變自已,兩個人終究越走越遠,就算有了孩子,也只能無奈會選擇離婚。

每一對決定離婚的夫妻都會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幸福的家庭是人生的驛站,是心靈避風的港灣。而不幸的婚姻是戰場。幸福的家庭歡聲笑語,不幸的家庭的氛圍另人窒息,也不利於孩子成長。有些有能力的女人會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會邊工作,邊帶孩子。

雖然,離婚會給孩子造成一定的傷害。但只要父母對孩子一與既往的關心照顧。讓孩子明白父母雖然離婚,但對他的愛不會少。不要在孩子面前抱怨對方的不是,父母只是不適合。父母承擔該承擔的任務,並對孩子多些陪伴,並相信孩子也一定能走出陰影,也會成為堅強樂觀的人。

如果夫妻關係還未完全破裂,一方對另一方還有留戀。那另一方就要修正自己的缺陷。做為丈夫,一定要有家庭責任感和遇事有擔當,給予妻子經濟上和情感上的安全感。而作為妻子,一定要理解體諒丈夫的不易。也要自省在婚姻中做得不好的地方。包容理解對方,完善自己。提高自身的個人魅力,我相信只要做到了,並能持之以恆,定能挽回對方的心。

離婚是一種無奈的選擇。所以在結婚前一定要慎重。馬克思夫人燕妮講過,瞭解一個人,花三年的時間並不算長。只有徹底瞭解一個人,並且願意和這樣的人共渡人生,無論經歷怎樣的風雨,我仍然舍不下牽你的手,這樣的婚姻才會幸福。也會讓孩子幸福。


輕淺墨然


那是實在涼透了心了。我女兒二十四了,我也離了。前夫泥瓦匠,手藝不錯,肯吃苦,頭腦也聰明小學四年級的文化,能看懂施工圖紙,一直工地上帶班,但因為文化水平不高,不知道爭取自己應有的酬勞,所以工資比別人高不了多少,後來我牽線介紹給鍋爐維修帶班的舅舅手下做事,工資不錯待遇也可以,前夫很快適應並被提升為帶班,做修修補補的活,我以為生了一個女兒,不用太拼,錢夠用就好,我在家開個小賣部,生意也不錯,所以對前夫從不查賬,直到有一天忽然發現,錢掙得多了,餘錢卻越來越少了,才發覺前夫三百塊錢/天,一年到頭幾乎都在外面,家裡老人孩子都不管,人情世故更不管,到年底卻帶不回錢,質問他,他說買彩票了,一年兩年三年,年年這樣,我叫他回來附近打工,他卻說吃不了那個苦了,不肯回來,我提出離婚,他寫了保證書,沒用,年底依然帶不回錢,不掙錢就不掙錢吧,逢年過節你回來看看老人孩子,他說工地忙走不開,今年期望明年他會好點,明年期望他下年會給我個驚喜,我在家撐著門戶,照顧著女兒,照顧著公婆,這樣前後過了十年左右,依然沒有改變,已經失望透頂了,但沒想離婚,前年六月份媽媽忽然查出賁門癌中晚期,媽媽脾氣不好但很疼前夫,所以我叫前夫十月一號,回來看看媽媽,他居然說忙沒時間回來,我什麼話都不說了,年底我們前後腳到家,在婆婆家吃了晚飯回來,我就平靜的提出離婚,第二天臘月二十九我們協議離婚了。離婚了,他也還是去給我父母拜年,給他們每人一個包著一千塊錢的紅包,給侄子侄女買水果,我一點也不領情,我不會原諒他,我不會再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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