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法》正式實施,微商代購離“失業”還有點距離

《電商法》正式實施,微商代購離“失業”還有點距離

今天是 2019 年 1 月 1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下文稱:《電商法》)正式實施。微商代購等正式被納入監管,所有電商活動都需進行註冊登記,並依法繳納稅款。這預示著電商野蠻生長的時代已經過去,規範將會是未來電商的關鍵詞。

從今天起,微商、代購等被賦予了新身份—— " 電子商務經營者 ",他們很多都是通過熟人關係網絡進行商品銷售,消費者的信賴度高且粘性強。

根據智研諮詢數據顯示,2014 年至 2017 年,我國微商從業人數從 752 萬人增至 2018 萬人,2019 年微商市場規模預計將達到 1 萬億元。這其中便包含近年野蠻生長,並與傳統電商形成抗衡之勢的 " 社交電商 "。

《電商法》的三個關鍵詞

不可否認,當下電商存在假貨、刷好評、個人信息遭洩露、售後推卸責任等各種亂象。《電商法》的落實,無論對傳統電商平臺還是新型社交電商平臺,都產生了強有力的約束力。

1、納稅

長期以來,電商領域的偷稅漏稅現象嚴重。《電商法》第十一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繳納主體包括電商平臺內經營者。這意味著通過電商渠道進行交易的各種方式都需要納稅。

2、營業執照

《電商法》第十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尤其是海外代購商家,必須持有采購國和中國雙方的營業執照。第二十九條規定,發現無證經營或禁限商品應當採取處置措施,同時向主管機關報告。

3、平臺責任

在實際電商經營活動中,就交易涉及方的商業地位而言 , 平臺經營者>電商經營者>消費者。《電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知道或應當知道商家侵權行為而不採取必要措施的承擔連帶責任。且第八十三條規定,電商平臺經營者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或對平臺內經營者未盡到資格審核義務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期限改正,情節嚴重責令停業整頓,並處以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雖然《電商法》的實際落地的執行力度和難度還未可知,但目前可以明確的是,今後電商經營者將會受到嚴格監管,行業洗牌在即。

成為小 B 會是微商代購們的出路嗎?

代購最早起源於留學生或駐外工作的人,回國時幫親戚朋友帶些化妝品、包包等等。隨著境外消費需求變得越來越強,個人代購憑藉其獨特的價格優勢,規模也越來越龐大,境外導遊、空姐、普通遊客紛紛加入這一行列。他們在國外低價購入商品,回國後再加價賣出,以此賺取差價。

商務部部長鐘山在今年的會議上表示,據初步估算,中國居民一年境外購物大約 2000 億美元,購物清單中包括高檔商品、日用消費品等。

《電商法》實施後,代購有兩個選擇:一是維持原來的業務不變,依法登記納稅;二是放棄原有代購業務,轉型其他流量變現方式。

對此,一位做代購的朋友向億歐表示:" 本來賺的就是差價,如果還要交稅,商品的價格就要往上提,要沒人買了。" 顯然,增加的稅務成本讓其在市場競爭中失去了價格優勢,第一種辦法對於小型個人代購商家行不通。如此看來,轉為第二種的可能性更大的一些。

2018 年是社交電商風頭最盛的一年,拼多多上市,雲集、貝店、愛庫存等這些 S2b2c 模式的電商受到了資本的熱捧。尤其是設立分銷機制的社交電商,小賣家或者個人基於微信社交平臺,通過其自身的社交關係網絡來從事商品、服務經營活動,從中獲取佣金利益。其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點就是 " 自身的社交關係網絡 ",這是微商代購的必備要素,成為小 b 商家運營原本的社交網絡,這或許是微商代購們的另一條出路。

於此同時,社交電商平臺們首先要做好平臺的身份,打擊假貨、保證正品、提高質量是社交電商平臺的競爭核心。

《電商法》的出臺,是為了規範當下快速發展且愈加成熟的互聯網電商行業,創造更為公平合理的競爭環境。當然在資本寒冬下,《電商法》的實施會加速市場變化,同時也會帶來一些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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