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放心,最高3萬的租房和生活補貼還可以領!

昨天晚上

一個關於擬廢止

深圳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的消息

在網上炸了鍋

小編定睛一看補貼金額

嚇得拖鞋都沒穿好就跑來寫澄清了

可惜由於發文限制

你們今天才看到這篇推文


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原來,深圳人社在官網發佈了

這麼一條通知


澄清!放心,最高3萬的租房和生活補貼還可以領!


由於

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

這一政策受益面不廣

有點“養在深閨無人識”

導致不少人誤以為擬廢止的是

2016年3月23日深圳出臺的

《關於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

(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即向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人員發放

租房和生活補貼

發放標準為

本科15000元/人,碩士25000元/人

博士30000元/人

一次性發放

澄清!放心,最高3萬的租房和生活補貼還可以領!


但實際上

本次擬廢止的是

根據2014年12月1日深圳頒佈的

《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

(以下簡稱《安居辦法》)出臺的

《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工作實施辦法》

即向2015年1月1日後新引進入戶的

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包括非全日制學歷)

並符合條件的發放

本科6000元/人、碩士9000元/人

博士12000元/人

租房補貼

分兩次等額髮放


也就是說

大家最關心的

最高補貼30000元的

租房和生活補貼

保 留

依然可以申請哦~

澄清!放心,最高3萬的租房和生活補貼還可以領!


不過這屆120分的優秀網友

還是讓人社君倍感欣慰

他們不僅沒有被烏龍消息迷惑

還紛紛上陣澄清

都是九年義務教育

為什麼你們這麼突出?


澄清!放心,最高3萬的租房和生活補貼還可以領!


那麼為啥要廢止租房補貼呢?


因為2020年3月7日發佈的《安居辦法》刪除了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相關條款,向非全日制本科學歷的新引進人才發放租房補貼已無上位法依據。因此,深圳市人社局擬聯合市財政局廢止《實施辦法》,同時市、區人力資源部門不再受理3月7日以後引進人才的租房補貼申請。


而對2020年3月6日前已辦理接收手續

且符合租房補貼申領條件的新引進人才

仍可按照《實施辦法》的標準和程序

申領完租房補貼

澄清!放心,最高3萬的租房和生活補貼還可以領!


小編再次敲黑板劃重點

全日制學歷本科以上人員和

留學人員可繼續按《若干措施》的規定

申領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

即本科15000元/人

碩士25000元/人

博士30000元/人

澄清!放心,最高3萬的租房和生活補貼還可以領!


看到這裡

你是不是安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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