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是根據上一年的收入先收稅然後參照今年退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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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題主的問題,判斷可能是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申請退稅。那麼個人所得稅的退稅是如何計算的呢?退稅的前提是納稅人預繳稅額大於全年彙算清繳計算出來的應納稅額。是否退稅與納稅人上一年度的收入是沒有關係的,只和納稅人本年度的收入、扣除和預繳稅額有關。


為什麼會有預繳稅額?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居民個人在取得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就要按照規定預繳個稅。

●工資薪金所得采取“累計預扣法”計算平常的預繳稅額,並由任職單位代扣代繳。如果納稅人平時的月工資收入較高,或者一次性年終獎收入較高,就有可能需要預繳一部分稅款。

●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要按月計算預繳稅額。納稅人在取得這3項所得時,如果每次收入未超過4000元的,扣減800元費用;超過4000元的,扣減20%費用,以餘額作為應納所得額,並適用至少20%的預扣率。

彙算清繳,計算出個人全年應納稅額

取得綜合所得的個人,應當在次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辦理彙算清繳,把全年收入總額,減去各項扣除項目,計算出全年應納稅所得額,選擇適用稅率,再得出最終的應納稅額。

對比全年應納稅額和預繳稅額,多退少補。

計算出個人所得稅全年應納稅額後,再與當年度預繳的稅額進行比較,多退少補。


2019年度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基本費用-“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性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年已預繳稅額。

計算結果是正數,就要補稅;如果是負數,就要退稅。

總結:

個人所得稅的彙算清繳實際上是一個彙總計算個人在一個完整年度內取得綜合所得的收入,扣減基本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後的餘額,並計算應納稅額的一個過程。再對比預繳稅額,多退少補。退稅還是補稅,與納稅人上一年度的收入沒有任何關係,只與納稅人當年度的收入有關。


稅輝


退稅是交多了才退,不是根據上一年的收入先收稅然後參照今年退,實際上退稅與否與今年沒有關係。

這個問題太籠統,不知道你說的是個人所得稅還是企業所得稅或其他稅種。但無論哪種稅,都是繳多了才退,不是根據上一年的收入先收稅然後參照今年退。

一、個人所得稅。

目前正是個人所得稅的彙算清繳期,對於上年的綜合所得,即: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平時由支付單位代扣代繳,在年度結束後彙算彙算清繳,多退少補。你說的大概率是個人所得稅,但彙算的結果不一定是退稅,也有可能是補稅。彙算時的計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彙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年已預繳稅額。

二、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平時也是預繳,在年度結束後彙算清繳,多退少補,只與去年的經營有關,與本年度沒有關係。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金典財稅


非請自來。

好傢伙,題目很廣,很深,難以說清,可以肯定的是,不管哪種“退稅”,都不是這樣來退。

現行的稅種很多,“退稅”的規定也各有不同,比如,增值稅,符合留抵退稅條件的,可以退還增值稅;還有類似“即徵即退”,“先徵後退”,還有“出口退稅”等,另外,具體到每種稅種,有些是可以“退稅”,有些則不可以退的,具體不過多講解了。

看到“收入”,我想,提問更傾向“彙算清繳”這樣的,比如,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中的綜合所得,需要按規定辦理彙算申報,總的原則是“多退少補”。我們以企業所得稅為例,大概講講。

對於企業所得稅,所謂的“彙算清算”,意思是納稅年度內企業按月份或按季度預繳,年度終了五個月之內需要申報年度申報表,預繳稅額與應納稅額比較,預繳稅額大於應納稅額,即可“退稅”。

當然了,實際工作中,“退稅”並不是不可能,只是……呵呵。

不管怎麼樣,退稅不會像題目說的,根據上年的收入先收稅,然後參照當年的,退稅的。主要根據的不是什麼收入不收入,主要以“預繳”或“已繳”,與“應繳”的稅額來比較。

大概就是這樣,我先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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