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力擋“狼師”!讓“房思琪式悲劇”不再上演

還記得那本半自傳體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嗎?書中13歲女主人公房思琪被國文老師李國華長期誘姦,最終精神崩潰。書中結尾,曾有過類似經歷的作者林奕含借房思琪的口說:“我是餿掉的柳丁汁和濃湯,我是爬滿蟲卵的玫瑰和百合……”2017年,林奕含選擇自殺。

檢察機關力擋“狼師”!讓“房思琪式悲劇”不再上演

“性侵帶給孩子的創傷是一輩子的。”山西省陽泉市檢察院未檢部門負責人郭志燕談起辦理過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總是充滿遺憾。


如何讓“房思琪式悲劇”不再上演?那些見過“世界背面”的孩子又該如何治癒傷痛?


見過“世界背面”

孩子們心理健康堪憂


“這些孩子被侵害後非常容易產生恐懼心理。”不少未檢檢察官都有這樣的體會。


“有一個孩子讓我印象深刻。”說起辦理過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天津市河西區檢察院未檢部門負責人陳曉曦問記者,“你知道為什麼這個孩子上小學還會尿褲子嗎?”


“因為不敢去和老師交流。”見記者疑惑,陳曉曦解釋道,這就是性侵帶給一些孩子最直接的影響——交流障礙和信任缺失。


“老師是被孩子信任的角色,一旦這個信任崩塌了,傷害會非常大。”陳曉曦告訴記者。


“很多小孩被性侵的時候,年齡很小,不知道這件事情意味著什麼,但這並不代表以後不知道。”在與專業心理輔導老師交流時,陳曉曦得知,很多被侵害兒童的心理問題會有一個潛伏期,容易在進入青春期之後爆發出來。


長期在一線辦案的郭志燕也有相同感受,“有的孩子掙扎過後,放棄學業,選擇墮落。”


沒能順利走過“危機四伏”的成長,這些見過“世界背面”的孩子,本該保留的天真過早地被陰暗吞噬。


“建立教職員工入職查詢制度很有必要,讓有性侵違法犯罪前科人員遠離校園,遠離孩子們。”郭志燕說道。


事實證明,校園“大灰狼”不是偶然存在。


曾因犯猥褻兒童罪被判刑的王某,出獄後隱瞞前科,進入培訓機構任職,變身“名師”。江蘇省常州市檢察院與市教育局、公安局在教師資格清查專項行動中,發現王某存在前科後,教育主管部門當日責令培訓機構對其予以辭退,並取消了王某的教師資格。在之後的入職查詢中發現,5萬餘名教職員工中還有13人應當取消教師資格。


曾因強姦外甥女被判刑的劉某,出獄後到河南省焦作市某幼兒園以廚師身份留園工作。儘管已經是18年前的案件,焦作市檢察院聯合市教育局在全市啟動教職員工入職查詢專項行動,還是發現了劉某的犯罪前科。最終,幼兒園對劉某予以辭退處理。


……


孩子眼中的光,原本比天上的星更亮。這束光怎能在恐懼中慢慢暗淡?


一道道關卡

守護“小樹苗”茁壯成長


“希望孩子們都能長成中華民族的參天大樹。”習近平總書記殷切關注著“小樹苗”的成長。


檢察機關也一直在為小樹苗的茁壯成長,紮緊籬笆。

檢察機關力擋“狼師”!讓“房思琪式悲劇”不再上演

最高檢連續兩年在全國兩會作報告時強調要持續推進“一號檢察建議”落實,推動建立性侵違法犯罪人員從業禁止、校園性侵強制報告等制度。


從沒完沒了地抓“一號檢察建議”落實,到全方位關注被侵害孩子的身心健康,檢察官步履從未停止。

檢察機關力擋“狼師”!讓“房思琪式悲劇”不再上演

事實上,各地檢察機關結合當地情況,一直在探索建立入職查詢機制。


早在2017年8月,上海就率先探索建立涉性侵違法犯罪人員入職限制機制。隨後,浙江、重慶、廣東等地檢察機關會同公安、教育等部門推出相關制度機制,作出進一步探索。


2018年6月,重慶市檢察院結合全市辦理的校園性侵案件情況,向該市教委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建立涉性侵案件教職員工從業禁止工作機制,建立教職員工侵害學生行為強制報告、處置及防控機制等。


2019年7月4日,重慶市教委、市檢察院聯合召開落實“一號檢察建議”推進會,發佈雙方會籤的《教職員工入職查詢工作暫行辦法》,開發建設全國首個省級教職員工入職查詢平臺。據悉,重慶市檢察機關探索開展的入職查詢,不限於性侵犯罪前科,對未成年人有潛在危險的毒品、暴力等犯罪前科均作禁止招錄處理。


2019年4月,上海市檢察機關聯合公安、教育等15個部門出臺本市入職查詢制度。先後排查近27萬人,共發現26名曾有猥褻、介紹賣淫等違法犯罪記錄人員,相關學校和教育培訓機構對上述人員全部清退或不予錄用。


……


摸石過河,經驗寶貴。


“各地在探索階段建立的入職查詢制度標準並不統一。”最高檢第九檢察廳副廳長李峰告訴記者,最高檢在各地這些探索基礎之上,建立了全國性的入職查詢制度。


今年9月18日,最高檢與教育部、公安部聯合下發《關於建立教職員工准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下稱《意見》),建立全國性的入職查詢制度,共同把“大灰狼”擋在校門外。


那麼,入職查詢制度有哪些範圍?針對哪類人群?


《意見》明確規定,中小學校、幼兒園新招錄教職員工前,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授予申請人員教師資格前,應當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對具有性侵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不予錄用或者不予認定教師資格,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新招錄教師、行政人員、勤雜人員、安保人員等在校園內工作的教職員工,在入職前應當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認定教師資格前應當對申請人員進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做好在職教職員工相關違法犯罪信息的篩查,這三類人員要進行查詢。


一道道關卡,隔離了想要走進校園的“大灰狼”。制度前置,守護著孩子眼中的星輝,心裡的光亮。


“在我們應該做的工作的基礎上,再多為孩子們做一點。”河南省焦作市檢察院未檢部門負責人甄娜說。


從業禁止

逐步擴展到相關行業


“近年來,一些地方教職員工性侵學生犯罪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和嚴重危害後果。”最高檢第九檢察廳廳長史衛忠接受採訪時表示,全社會要求嚴懲、防範的呼聲很高,許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提出相關議案和建議,呼籲儘快建立有效預防工作機制。


“入職查詢制度既能夠起到預防作用,同時也能在社會上起到警示教育效果。”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上海港國際客運中心開發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徐珏慧接受採訪時表示,作為一名母親,她一直很關注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非常支持這項制度。


在史衛忠看來,這是預防校園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迫切需要,不能等,“《意見》的發佈是為了保障相關法律法規落到實處。”


孩子的事,一刻也不能等。


“建立全國層面的制度後,能夠在全國統一規範地適用該制度。”李峰介紹說,尤其是依託公安部建設的“全國性侵違法犯罪人員信息系統”,能夠實現全國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共享,有效解決漏查等問題。“換個地方又混進教職員工隊伍的情況基本上不會再出現。”


“最重要的是,《意見》的出臺,可以讓這項制度在全國範圍內落地,織密保護未成年人的法網。”李峰告訴記者。


記者瞭解到,《意見》明確規定,如果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未按照規定進行查詢,或者經查詢有相關違法犯罪記錄仍予以錄用或者認定教師資格的,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聯合出臺《意見》,建立教職員工入職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一項切實舉措。”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副司長黃偉表示,將加快建立統一的信息查詢平臺,與公安部部門間信息共享與服務平臺對接,實現性侵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核查,面向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提供教職員工准入查詢服務。


“入職查詢會導致從業禁止的法律後果,所以要兼顧好有效保護未成年人不受侵害和維護涉案人合法權益、滿足其正常回歸社會需要之間的關係。”史衛忠表示,隨著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修改實施,從業禁止將逐步擴展到所有的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


“高校學生大多已成年,校外培訓機構管理體制比較複雜,但《意見》也作出了規定。”史衛忠補充道,對高校和麵向未成年人的校外培訓機構的教職員工、工作人員的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也參照該《意見》執行。


高層出臺製度後,各地逐步著眼落實。


據悉,10月7日,江蘇省丹陽市檢察院對該市擬招聘的240餘名新教師進行入職查詢,均未發現有涉性侵違法犯罪記錄。隨後,他們將查詢結果在規定時間內反饋給教育局。


“大灰狼”被攔截在校園外。希望這世界不再讓孩子們見到“背面”,房思琪的悲劇亦不再上演。


加大校外培訓從業人員監管


今年6月,最高檢發佈的《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白皮書(2014-2019)》披露:2019年,檢察機關起訴成年人強姦未成年人犯罪12912人,起訴猥褻兒童犯罪5124人,兩組數據較上年度均有大幅增加。從2017-2019年的數據來看,強姦、猥褻兒童兩項罪名位居前三。在這些案件中,有不少都是發生在校外培訓機構。以江蘇省蘇州市為例,2019年以來,蘇州市檢察機關共辦理校外培訓機構相關人員猥褻兒童案13件,被侵害未成年人有24人。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相關人員的監管,迫在眉睫。


13件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特點分析


我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校外培訓機構的性質屬於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根據培訓內容可分為學科類培訓(語數英數理化)和非學科類培訓(藝術、體育、科技等)。上述13起案件,一半發生在校外私設的補習班期間,一半發生在美術、書法等藝術培訓機構上課期間。這些案件存在以下幾個特點:


侵犯行為多發生在“一對一”培訓中。不少家長熱衷於“一對一”培訓,認為效率高、針對性強、效果更好,殊不知在“一對一”相對私密的空間裡,卻藏匿了不為人知的“黑手”。上述13起案件中,發生在“一對一”培訓中的有8件。


被害人低齡化與嫌疑人老齡化。在24名被害人中,年齡在5歲至10歲的有16人,10歲至15歲的有8人。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了低齡兒童單純、自護能力較弱的特點實施犯罪。而13名嫌疑人中,4人案發時年齡在35歲至40歲之間,9人為55歲至68歲,他們帶著有經驗、有耐心的面具進行偽裝。


嫌疑人持續多次作案。被害人有的因為太小不懂怎麼說、有的因為受到威脅不敢說,致使嫌疑人有恃無恐,持續、多次作案,有的甚至是一兩年後才被發現。案件發現難,加上DNA、監控錄像等證據容易滅失,使指控犯罪難度增加,追訴效果不理想,給家庭和孩子造成的身心創傷也難以修復。


問題頻發背後的原因探究


毋庸置疑,校外培訓,尤其是非學科類培訓對學生的綜合全面發展大有裨益。但是,為何此類機構成為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高發頻發之地?


旺盛的需求推動野蠻生長。早在2018年初,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總局四部門聯合下發通知,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整治行動。但是,市場需求大、門檻低、利潤高,導致這些培訓機構有增無減。以蘇州市高新區為例,2018年該區培訓機構基礎數據為378家,其中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大約250家,但截至今年8月,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已增長至399家。


監管存在盲區。2018年,國務院出臺《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提出“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同年,江蘇省有關機關聯合發文,對於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可直接向企業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登記。由此,當地教育部門認為此類機構成立無審批主體,不適用“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市場監督部門也表示只對這類機構的市場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當地校外培訓機構因而出現“兩不管”怪狀。而對於未經審批私自設立的培訓班(個人私設補習班),主管部門更是摸不清底數、失於監管。在13起案件中,就有5起案發在個人私設補習班期間。


從業人員素質良莠不齊。據瞭解,對於學科類培訓機構,目前國家有平臺進行監管,培訓機構的老師都要進入平臺、納入監管。但是,對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業人員卻沒有監管平臺和投訴渠道,導致魚龍混雜、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四方面預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筆者認為,檢察機關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可從以下幾個方面發力,共同關注教學環境安全,預防和減少學校、特別是校外培訓機構內性侵犯罪的發生。


重拳出擊、形成合力。檢察機關嚴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積極開展未成年人公益訴訟檢察探索,推動職能部門積極履職,督促學校、各類培訓機構完善安全防範機制。還可通過支持被害人向學校、培訓機構提出民事賠償訴訟等方式,幫助被害人維護民事權益。


明晰標準、釐清規範。儘快明確校外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的監管部門,明晰監管職責,完善運營規範。加大對擅自辦學、無證經營、非法經營的查處力度,進一步暢通舉報渠道。司法辦案的同時向相關主管部門通報,由主管部門對涉案培訓機構從嚴從重處罰。


大力排查、全面覆蓋。全面摸排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和私設培訓班情況,要求培訓場所監控全覆蓋、“一對一”輔導監控全覆蓋。重視師德教育和考察,提高入職審查門檻。


加強宣傳、強化防範。積極開展未成年人防性侵等法治教育課,提高未成年人自護意識。對監護人開展親職教育,引導督促家長重視對孩子的性教育。加強培訓機構師德教育與法治教育。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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