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要求貸款年利率不超過24%,超過了24%不還會上徵信嗎?為什麼?

Peate102


現在銀監會《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中,已經禁止貸款機構以各種服務費、信息費的名目來收取“變相利息”了,詳細規定是這樣的:

  各類機構以利率和各種費用形式對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禁止發放或撮合違反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貸款。各類機構向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統一折算為年化形式,各項貸款條件以及逾期處理等信息應在事前全面、公開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關風險。

  只是這位網友是在半年前貸的款,沒能趕上這條政策的執行。現在的形勢之下,如果網貸平臺有問題,我們就可以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比如那些年利率超過36%的貸款,可以和網貸平臺進行協商,因為年利率超過36%的部分,法律上是完全不予承認的。你可以向法院申請只還本金和年利率36%以內的利息,超出部分,可以不用還的。


飛狐客


你理解錯了。

法律對對貸款利率的規定是:

年利率超過24%的不受法律保護。

解讀:“不受法律保護”和“涉嫌違法犯罪”是有區別的,在無其他惡劣行為的前提下,正常的民間借貸如果利率超過24%,且借款人也認可的話,那麼,沒有人犯罪的。

不受法律保護的本質意思體現在:倘若借貸雙方因此而產生經濟類糾紛(主要是還錢方面)而走上法庭,法院只會認可“沒有發生支付行為的,且年利率在24%以內的部分”。

也就是說,本金全部歸還的情況下,還沒有還的利息,最高只能按年利率24%支付了。

是否上徵信與具體的機構有關,而與利率無關

目前我國人行徵信中心對所有的境內銀行都要求信用信息對接徵信平臺,而對其他(金融)機構,採取的是審核制。

欲接入人行徵信的機構,在其提出申請之後,人行分中心負責前期的組織、指導和培訓等工作。

1. 培訓相關法規、制度,接口規範,信用報告解讀;

2. 指導接口程序的開發,培訓MBT系統、互聯網平臺錄入系統等的使用;

3. 督促金融機構建立相關內部管理制度(數據報送、信息查詢、異議處理、安全管理等);

4.指導機構正確填寫機構、用戶、電子郵箱申請表等材料。

一切符合要求之後,即可開通“信息對接”。

到目前為止,據可搜索信息顯示,已經有300多家銀行等金融機構已經接入人行徵信信息系統,後續有可能逐步擴展到基礎生活化的部分繳費領域。


所以,是否上徵信,與具體的信用利率高低無關,而是和“個人在合乎標準的、已經接入徵信平臺的機構、組織發生信用行為後,是否違約”直接關聯!


檀紙間


首先,法律並不是要求貸款年利率不能超過24%,超過24%不還和徵信是兩個概念,不過你也不用過於擔心,我們來分析一下。

那麼,我們來看一下民間借貸利率的相關規定:

《民間借貸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對於此款法律相關規定,我們做如下解讀: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沒有超過24%的,借款人應該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如果不還的話,出借人將借款人告上法庭的話,人民法院會支持出借人的訴訟請求。

如果貸款年利率超過24%,低於36%,這個區間的債務利率不收法律保護,但是借款人自願支付的,人民法院也不反對。

如果貸款年利率超過36%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超過部分的利息,如果支付了的,可以要求返還,人民法院應該支持借款人的要求。

我們再來看一下徵信的問題。

你所說的徵信,就是對個人以往的信用行為錄入徵信記錄,這就是人們常說的“信用記錄”,徵信記錄將影響一個人未來的經濟行為。

記錄個人信用記錄的行為主要是惡意失信行為。

所以超過24%的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護,你可以不支付利息,即使將來訴諸法律,你也只需要償還24%的那部分,所以,既然不受法律保護,如果你不償還,將來也不會計入個人信用記錄,也不會對你的徵信造成影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