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錯過公交站點下車 九臺一男子竟毆打司機

4月14日13時50分左右,長春市九臺區一輛18路公交車行駛至新洲公園路口附近時,突然駛上公路邊人行道上,導致路旁一棵大樹被連根拔起,汽車保險槓也變了形。此事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目前記者從警方瞭解到,此事是由於乘客張某毆打司機劉某所致,導致劉某操控失誤,目前張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只因錯過公交站點下車 九臺一男子竟毆打司機

據瞭解,事發後,九臺區公安分局九郊派出所民警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進行調查。經調查得知,4月14日13時50分許,九臺區新洲小區居民張某,乘坐司機劉某駕駛的18路公交車回家,輕微飲酒後的張某因坐過站未能在交通局站點下車,與司機劉某發生爭執。言語辱罵後,張某進而動手毆打了正在駕駛公交車的劉某,致使劉某操控失誤,公交車軋過路基,駛上路邊人行路,撞倒路邊景觀樹後停車。事發時,公交車上共有乘客十餘人,所幸沒有出現乘客傷亡情況,公交車司機劉某頭部受輕微傷。

案發後,張某對其行為懊悔不已。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已經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九臺區公安分局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只因錯過公交站點下車 九臺一男子竟毆打司機

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城市晚報記者 呂闖報道 警方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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