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建立來自基層的公務員培養選拔機制,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規定,
安徽省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決定開展2020年度省直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下文同)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招錄計劃
)。
報考範圍及條件
報名人員範圍:
1.安徽省市級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科級以下公務員。
2.安徽省市級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科級以下工作人員。
中央、省級機關設在地方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條件的科級以下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也可報考。
省外皖籍科級以下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可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
報考面向選調生職位的,須是經我省選調生主管部門統一招錄且作為選調生管理的人員。
報考面向脫貧攻堅一線幹部職位的,須是在我省鄉村一線主要從事扶貧工作且連續兩年年度考核“優秀”的鄉鎮(街道)幹部、選派幫扶幹部、選調生。
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3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20年10月)。
選調生應符合基層鍛鍊的規定要求。除選調生外,應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沒有規定的,須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機關(含參公單位),行政村(城市社區)組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人社廳發〔2010〕59號文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10月。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
市級機關新錄用公務員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任職定級後如按規定下派基層鍛鍊滿一年,符合遴選資格條件的,可以參加本次遴選。上述規定僅適用於本次公開遴選。
3.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專業條件和任職經歷。
5.年齡在35週歲以下(1984年10月之後出生),特殊急需專業人才的職位,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
6.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或任職試用期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