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上海市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實施方案

上海市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和《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方案》有關要求,國家衛生健康委決定開展全國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印發全國職業病危害現狀統計調查制度的函》(國衛職健函〔2020〕21號)要求,為切實做好本市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調查目的、範圍與對象

(一)調查目的

通過調查全面瞭解我市重點行業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企業數量及行業、地區、經濟類型、規模分佈等情況;掌握我市重點行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及接觸粉塵、化學毒物和噪聲的勞動者數量、崗位分佈等情況;瞭解我市重點行業職業病危害申報、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職業健康檢查等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情況;建立完善我市職業病危害現狀數據庫,為進一步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提供基礎依據。

(二)調查範圍

本次調查範圍包括全市16個區內的所有工業企業。調查的重點行業為採礦業,製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等三大行業門類。

(三)調查對象

統計對象為調查期間正常運行的,從業人員5人及以上的企業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其他非法人單位。本次普查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類型主要為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和電離輻射等,各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擴大普查範圍內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類型。

二、調查內容

本調查制度內容為企業基本情況、職業病危害情況和職業健康管理情況。

(一)用人單位基本信息

包括企業名稱、工作場所地址、單位類型、登記註冊類型、所屬行業、企業規模、在崗勞動者總人數、女職工人數、勞務派遣用工人數、生產產品及使用原輔料的名稱和數量、用人單位投產時間等情況。

(二)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及接觸情況信息

包括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2015年版)列出的粉塵、化學毒物、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其他因素等6大類因素459種職業病危害因素在各用人單位的具體接觸情況、接觸各類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總人數,並調查接觸粉塵(矽塵、煤塵、水泥塵、石棉塵等所有類型粉塵)、化學毒物(苯、鉛及其化合物等所有化學毒物)、物理因素(噪聲、高溫等所有物理因素)的具體職業病危害因素名稱、接觸人數。

(三)職業健康管理信息

包括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新系統中申報)、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以及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及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數培訓等情況。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包括粉塵、化學因素及其中的矽塵、煤塵、石棉塵、水泥塵、苯、鉛和噪聲、電離輻射等因素的檢測數量和超標情況;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包括粉塵、化學因素接觸人員及其中的矽塵、煤塵、石棉塵、水泥塵、苯、鉛和噪聲、電離輻射等因素接觸人員的體檢人員、複查人數和異常人數。

(四)調查指標

包括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定期檢測率、勞動者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率、主要負責人培訓率、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培訓率、勞動者培訓率等具體指標。

三、調查組織及職責

(一)領導小組

1.市級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領導小組

市衛生健康委成立市級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領導小組,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職業健康處,主要負責全市的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協調市統計局獲取第四次經濟普查數據庫中的採礦業、製造業和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三類工業企業的名單,協調市市場監管局獲取2019年1月-2020年6月上述三類新註冊的工業企業名單,並負責對全市的調查數據和調查報告進行審核。

市級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如下:

組 長:衣承東

副組長:梅燦華

成 員:林永昕,邵 宇

2.區級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領導小組

各區衛生健康委應成立區級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職業健康科或負責職業健康工作的相關科室,主要負責全區的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與協調,並負責對轄區的調查數據和調查報告進行審核。

(二)技術指導組

1.市級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技術指導組

市衛生健康委組織成立由職業衛生、職業醫學、流行病學、統計學等專家組成的技術指導組。技術指導組辦公室設在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全市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工作的聯絡、調查實施方案的制定(依據國家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制度,結合本市的工業企業特點,列出主要行業工業企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調查技術骨幹和質量控制人員的培訓、調查工作的技術指導和質量控制、數據資料的收集、管理、分析及調查報告的撰寫等工作。

市級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技術指導組具體成員如下:

組 長:郭常義

副組長:尹 豔

成 員:楊 鳳,竇婷婷,丁文彬,郭薇薇,蒲立力,劉美霞,瞿 菁,李傳奇,莊 冉

2.區級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技術指導組

各區衛生健康委應成立由職業衛生、職業醫學、流行病學、統計學等專家組成的技術指導組。技術指導組辦公室設在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轄區內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工作的聯絡、調查工作的技術指導和質量控制、數據資料的收集、管理、分析及調查報告的撰寫等工作。

(三)調查工作組

1.區級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工作組

各區衛生健康委應成立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工作組,工作組由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衛生監督部門組成。各區衛生監督部門負責聯絡協調被調查企業,保障此次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調查工作的具體實施,負責指導經過培訓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員和其他調查人員按照調查實施方案的要求,對本轄區內選取的企業進行調查和數據錄入工作,並完成區級數據審核工作。

2.鄉鎮(街道)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工作組

各鄉鎮(街道)應成立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工作組,工作組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街道)職業衛生協管部門組成,承擔轄區內調查工作,主要包括調查企業名單核實、入廠調查和數據錄入等工作,並按質量控制要求完成錄入審核工作。

四、調查程序

按照經國家統計局批准的全國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制度,制定以下調查程序:

1.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彙總收集全市鄉鎮(街道)名單提交至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各區收集轄區內採礦業、製造業和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等三個門類的所有企業名單,並按鄉鎮(街道)進行分類;

3.各區對鄉鎮(街道)內的上述三類工業企業名單進行核實,確定調查企業名單;

4.由各區經培訓的調查員與被調查企業進行預約,併發送調查電子錶(附表)和準備材料的清單;

5.由經過培訓的2名及以上調查員對企業進行入廠調查,並錄入上報全國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系統;

6.由經過培訓的區級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工作組成員審核,合格後提交市級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技術指導組審核;

7.市級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技術指導組按調查制度要求,抽取5%的調查表進行逐一審核,提交國家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技術指導組;

8.市級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技術指導組對各區提交的數據進行清洗、分析與統計,撰寫全市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報告。

五、調查方法

本次調查採用全覆蓋調查。對每個鄉鎮(街道)內的採礦業、製造業和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等三個行業的所有企業逐個進行調查。

(一)確定調查企業名單

以市統計局的第四次經濟普查數據中採礦業、製造業與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的企業名單為基礎,同時補充2019年1月-2020年6月在市市場監管局註冊的上述三個行業的企業名單,並結合鄉鎮(街道)實際核查情況(需剔除已經明確關閉的重點行業企業),確定被調查鄉鎮(街道)的調查企業名單。同時,由調查人員將通過上述渠道獲取企業信用代碼,企業名稱、法人、地址、行業分類、企業規模、經濟類型等基本信息,錄入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系統。

(二)進行入廠調查

1.預約調查時間。由調查人員與調查企業聯繫,預約調查時間,並告知企業應準備的材料。對於大中型企業,由調查員將調查表電子版發送給企業,企業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收集相關資料並預先填寫調查表。

2.進行入廠調查。按照預約時間,由不少於2名調查員組成調查小組進行入廠調查。對於大中型或職業衛生管理基礎較好的企業,由調查員對企業預先填寫的調查表內容進行核實,對不確定的調查內容可通過進一步查閱職業衛生檔案資料和現場調查進行核實,錄入系統並上報;對於部分職業衛生管理基礎薄弱的小微企業,由調查員進行現場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在調查系統上錄入調查內容並上報。

(1)用人單位基本信息調查:通過與企業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或企業負責人座談或查閱資料,瞭解並核實企業的行業分類、經濟類型、經濟規模、生產產品和主要原輔材料等基本情況;收集企業一線勞動者的名單(含姓名、崗位名稱、工作時間等信息,包括勞務派遣人員和農民工)。

(2)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及接觸情況調查:查閱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資料和2017年-2019年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檢測報告,確定企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結合勞動者名單及崗位分佈,確定接觸粉塵因素、化學因素、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和其他因素6大類職業病危害因素中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數量;對沒有開展過職業衛生“三同時”或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檢測的企業,對企業現場進行調查,識別粉塵(煤塵、矽塵、石棉粉塵、水泥粉塵等所有粉塵)、化學毒物(苯、鉛等所有毒物)、物理因素(噪聲等所有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其他因素等職業病危害因素,結合勞動者名單及崗位分佈,明確接觸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數量;現場調查員無法確定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企業,詳細記錄生產工藝和使用的原輔料及產品,由技術指導專家進行分析確認;通過資料尚無法確定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企業,由技術指導專家赴企業現場進行調查確認。

(3)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及職業健康檢查情況調查:查閱出具報告時間為2017年-2019年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檢測報告,錄入最近一次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檢測報告編號及檢測單位,並列出粉塵(其中煤塵、矽塵、石棉粉塵、水泥粉塵單獨列出)、化學毒物(其中苯、鉛單獨列出)和噪聲、電離輻射的檢測點數、檢測崗位數及相應的超標點數和超標崗位數。查閱出具報告時間為2017年-2019年的包含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的體檢報告,錄入最近一年的職業健康檢查報告編號和體檢單位,並將當年職業健康檢查總人數和接觸粉塵(其中煤塵、矽塵、石棉粉塵、水泥粉塵單獨列出)、化學毒物(其中苯、鉛單獨列出)和噪聲、電離輻射勞動者的體檢人數進行錄入。

(4)職業衛生培訓情況調查:查閱企業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在2017-2018年取得當地安監部門授權單位發放的培訓合格證書或2019年衛生健康委授權單位發放的培訓合格證書;查閱勞動者2019年的培訓材料,包括培訓內容、簽到名單和影像資料等。

(5)職業病危害申報情況調查:查閱在2019年8月新投入運行的職業病危害申報系統中的申報回執,核實是否將最近一次的新改擴建工程進行申報。

現場調查期間,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織職業衛生專家進行技術指導,實地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並及時瞭解工作進展狀態。

(三)數據錄入及上報

由區級審核人員對調查數據進行初審,市衛生健康委組織對區上報數據抽取5%進行復核,審核合格後,將數據報送至國家職業病危害調查技術指導組辦公室。

六、數據分析

(一)區級數據分析

各區衛生健康委組織對本轄區調查結果進行分析,按照統一格式和要求撰寫《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分析報告》,報送市級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技術指導組辦公室。

分析指標應按照用人單位的地區、行業、規模、登記註冊類型分別統計,應包括:(1)調查企業數量;(2)從業人員總人數,女職工人數,勞務派遣人數;(3)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企業數量;(4)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總人數;(5)接觸粉塵總人數,接觸矽塵人數,接觸煤塵人數,接觸水泥塵人數,接觸石棉塵人數,接觸其他類型粉塵人數;(6)接觸化學毒物總人數,接觸苯人數,接觸鉛及其化合物人數,接觸其他化學毒物人數;(7)接觸物理因素總人數,接觸噪聲人數,接觸電離輻射人數,接觸其他物理因素人數;(8)接觸生物因素人數,接觸其他因素人數;(9)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企業數;(10)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已接受職業健康培訓企業數,接觸職業危害人員職業健康培訓人數;(11)過去3年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企業總數、全面開展的企業數和部分開展的企業數;(12)過去3年開展職業健康監護企業數、全面開展的企業數和部分開展的企業數;(13)粉塵、化學毒物、噪聲、電離輻射的檢測點總數、場所檢測點總數和超標點數、崗位監測點數和超標點數;(14)最近一次體檢總人數,接觸粉塵、化學毒物、噪聲、電離輻射人員體檢人數及異常人數。

統計內容包括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接觸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佔從業人員比例,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率及職業病危害因素超標率、職業健康檢查率及異常率、職業衛生培訓率等。

(二)全市數據分析

市級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技術指導組辦公室負責彙總分析各區上報的數據和資料,完成《上海市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報告》後報送國家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技術指導組辦公室。

七、質量控制

為確保調查效果和質量,保證數據的統一性、完整性和規範化,從以下方面加強對調查工作的質量控制。

(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制定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工作手冊。調查項目承擔機構應按照統一方法、統一標準、統一控制的原則開展調查工作。

(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對區級調查技術骨幹和師資進行統一培訓,區級技術指導組按照實施方案和工作手冊的要求對轄區內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員和其他調查人員及技術指導人員進行培訓,保證調查數據的統一性、完整性和規範化。未經培訓人員不允許參與現場調查工作。

(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織全面質量抽查和技術督導,區級調查項目承擔機構負責對下級項目承擔機構開展質量抽查和技術指導,掌握調查工作進展,對調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糾正和解決。

(四)本次項目採用紙質版調查表進行現場調查,調查表應及時審核並妥善存檔,由統一培訓的錄入人員進行錄入,錄入後抽取10%進行錄入審核。區級審核人員應對所有調查數據進行審核工作,市級技術人員抽取5%數據進行審核,重點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及接觸人員數量等內容進行審核,發現問題及時告知調查人員進行調查核實。有條件的調查機構鼓勵採用平板、電腦錄入的方式進行現場調查並上報調查信息,調查數據需及時進行審核,審核時限不晚於現場調查結束後第二天。

(五)對於調查員不能確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企業,由技術指導組成員根據生產工藝和使用的原輔材料進行識別確認,必要時重新赴企業現場進行調查確認。

八、時間安排

本次調查分為準備、培訓、實施和彙總分析四個階段,計劃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一)準備階段(2020年6月)

1.制定市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方案;

2.結合第四次經濟調查企業名單和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企業名單,確定各鄉鎮(街道)調查企業名單。

(二)動員培訓階段(2020年6月)

1.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完成對區級骨幹人員和技術指導組成員的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調查的背景、目的、調查表格的填寫內容和方式,並對重點行業的生產工藝及相應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講解。

2.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對轄區內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調查人員和其他調查人員及技術指導組成員進行培訓,使參與調查的所有人員瞭解調查的目的,掌握職業病危害相關知識及調查表格的填寫內容和方式,並按照不同地區的行業特點,講解如何識別職業病危害因素,為調查工作奠定良好基礎。

(三)調查實施階段(2020年6月-2020年9月)

1.核定調查企業名單。各區將經過篩選後的調查企業名單下發至各鄉鎮(街道)進行核實確認。

2.開展現場調查。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組轄區內現場調查工作的具體實施,各鄉鎮(街道)職業衛生協管員配合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調查人員和其他調查人員開展現場調查,督促調查對象配合做好調查表格填寫工作。

3.報送調查數據。市、區逐級對調查數據進行審核後,按要求逐級上報。

(四)彙總分析階段(2020年10月-11月)

各區衛生健康委於2020年9月30前,完成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表網絡填報;市衛生健康委於2020年10月31前,完成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報告(按地區、行業、規模、登記註冊類型)紙質報送。

九、經費保障

本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經費由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安排中央財政補助,調查經費主要用於調查培訓教材編制、培訓講師及調查人員培訓、現場調查及核查、購置調查終端設備、調查數據統計分析等方面費用支出。有條件的地區,可以積極向本級財政申請專項經費,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全面普查工作。

十、工作要求

(一)各區衛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視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和組織協調,研究制定本地區具體實施方案,落實責任分工,加強溝通協調,強化督促指導,確保調查工作順利有序開展。

(二)各區衛生健康委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各種媒體,廣泛宣傳調查工作的重要意義和有關要求,為調查的順利實施營造良好氛圍。對調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要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三)各區衛生健康委及相關單位要嚴格遵守調查有關規定,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調查資料。各級調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調查對象的技術和商業秘密,必須履行保密義務。

十一、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1.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楊 鳳、竇婷婷,電話: 62758710-15282、62758710-15301;傳真:62951860;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市衛生健康委:林永昕,電話:23114319。

附表: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表


2020年度上海市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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