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毛兒二哈
俗話說得好,升米恩鬥米仇。過於往自己身上揹負責任,有時候反而讓親人更加容易傷害你。
九八年,我們兩口子下崗了。第二年,孩子才18個月,我們背井離鄉去了煙臺,把孩子留給了父母照看。當時,從老婆的三姨媽那裡借了三千塊錢,接手了弟弟的大餅攤位。幾經周折後,我們辛苦經營了一家快餐店,每天起早貪黑,誠信打理,終於掙到了一套樓房錢,在老家買了108平的一樓,把老人從老家接到了樓上住。
孩子越來越大了,老人建議我們回家來做生意。2011年返回了老家,在小區門口開了家早餐店。其實,本想開超市的,正好也有個店準備轉讓位置也合適。結果呢,本錢不足了,跟親戚要過去欠的錢,都說沒錢還,還一臉的不高興,以為我們藉機要賬。(錢都欠了八九年了)只好,繼續辛苦滴做早出晚歸的餐飲業了。
打那以後,我們就把收入全部買成了商業保險。以至於錯過了好幾次購房的好機會,沒辦法,欠款一直沒法開口要。直到18年老婆補交養老保險才陸續要了回來。
所以說,幫親幫親,救急不救貧,要適可而止。
花前月下讀閒書
有這種情況,有的人總會想到多為家裡親人多做些好事,反而家人不理解,因而產生矛盾或傷害,只因是家人又能怎麼辦呢?
同同1765
該變時則變!該愛時則愛!學會了善良也要帶點鋒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