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 調解員傾情調解 為農民工化解“薪”事



“感謝兩位調解員的耐心,反覆給我們雙方講法律、講道理,讓我們及時拿到了應得的工資!謝謝你們!”4月14日,拿到工資的五名農民工對延津法院兩位調解員表示由衷的感謝。

延津  調解員傾情調解 為農民工化解“薪”事


案情簡介:被告周某2018年在鄭州惠濟區某加油站承包了土建工程,2018年8月被告周某僱傭原告鄭某五人到其承包工地從事土建工作,雙方約定了勞動報酬,原告鄭某五人在9月份回家秋收時,被告周某向原告五人共同出具了一份工資欠款證明,共計9880元。事後原告鄭某五人多次催要無果後,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原告鄭某五人將周某訴至法院。

延津法院立案庭將該糾紛引導至訴調對接中心進行訴前調解。兩位調解員通過仔細閱卷後,通過電話、現場約談等多渠道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在約談被告周某過程中,被告周某稱,當初承包該土建工程完工後,至今未收到工程款,而且現在手頭資金流轉不暢,一時拿不出錢來償還工錢,調解工作一時陷入僵局。

因涉農民工工資案件,為了更好地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快速解決問題,高效化解矛盾,兩位調解員反覆研讀案情,繼續尋求可行的調解方案,試圖解開雙方的心結。近日,調解員前往被告周某家中調解該案件,在周某所在村莊村支書協助下,調解員多次從不同角度耐心細緻的釋明法律,告知周某拖欠農民工工資可能導致惡性循環的不良後果,最終,調解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被告周某同意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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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下午,在調解員的主持下,爭議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隨後,被告周某拿出借來的一萬元錢當場履行義務,將其交到原告鄭某五人手中,雙方當事人簽字捺印後微笑著握手言和,至此,原告鄭某五人和被告周某之間長達數月的糾紛終於畫上圓滿句號。

(延津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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