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旦犯罪,就要一生了?不能取消案底嗎?

導讀:我們在會影視劇中看到警官說這人有案底,案底不是法律用語是一種口頭語,指的是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犯罪記錄,那麼,有前科的人多少年取消案底?案底能隨便查嗎?被刑事拘留過能考公務員嗎?

有前科的人多少年取消案底?

人一旦犯罪,就要一生了?不能取消案底嗎?

我國沒有前科消除制度,”案底“是沒有辦法消除的。在我國法律中案底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保存。刑事犯罪記錄永久保存,任何時間都可以在公安機關係統網內查詢到。

但未成年人犯罪,且判刑時間在五年以下的,實施犯罪記錄封存制度,除辦案需要外,不得對外查詢。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封存後等同沒有前科。

許多國家刑法理論或刑事立法中都有前科消滅的規定,一般規定前科消滅必須具備下列兩個條件:

(1)有罪判決後服刑期滿或被免刑;

(2)在規定的期限內未犯新罪。

有些國家還規定前科在一定條件下可提前假釋。前科消滅和撤銷或假釋制度有助於解除具有前科的犯罪人的精神負擔,增強其重新作人的信心和勇氣,促使犯罪人改過自新,重返社會。

案底能隨便查嗎?

人一旦犯罪,就要一生了?不能取消案底嗎?

對於一般違法記錄,除本人需要去申請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律師、司法機關辦案需要經過有關部門批准外,其它人是查詢不到的。

1、 國家機關查詢:國家機關基於辦案需要,向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查詢有關犯罪信息,有關機關應當予以配合。當然仍然應當履行相關手續。

2、 律師在犯罪記錄查詢上的權限

辯護律師為依法履行辯護職責,要求查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記錄的,應當允許。

3、普通公民的查詢權限

普通公民不得隨意查詢他人犯罪記錄信息。確有必要查詢他人犯罪信息的,應當根據信息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相應的書式材料(主要是查詢的用途),經審核通過後能進行相關犯罪記錄查詢。

犯罪記錄信息的管理機關在向社會提供犯罪信息查詢服務時,應當嚴格依據法律法規關於升學入伍、就業等資格、條件進行。工作人員不按規定提供信息,或者故意提供虛假、偽造信息,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被刑事拘留過能考公務員嗎?

人一旦犯罪,就要一生了?不能取消案底嗎?

對於被刑事拘留的,並不代表他一定有罪,刑事拘留只是一種強制措施。就是說某人是犯罪嫌疑人員,有重大的犯罪嫌疑,但是並不代表他一定就是犯罪人。所以假設某人被刑事拘留了,但是在進入法院判刑無罪的情況下,該人之前的刑事拘留可以申請國家賠償。並且該人也可以考公務員。但是在法院沒有判刑,案件沒有查清楚之前,某人涉及此案,不得考公務員。

一般情況下被刑事拘留的都要被判刑的,對於被判刑的是不可以考公務員的。在考公務員時,政治審查這關過不了,以下是影響政審的行為:

1)散佈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參與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

2)組織或參加非法組織或參加罷工

3)貪汙、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他人謀取私利

4)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5)洩露國家或工作機密的

6)參與或支持黃賭毒、迷信等活動

7)因政治、經濟和其他問題正在接受審查且尚未又結論的

8)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9)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學籍

10)在國家法定考試中嚴重舞弊

11)曾受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處分,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受過“記過”以上校紀處分且尚未解除

12)上一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或上兩年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

13)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要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

14)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報考政法機關的

15)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法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相關政府機關的,都視為政審不合格

16)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也視為政審不合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