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同時贍養生父(生母)和繼父(繼母),贍養費該怎麼分配?有何依據?

頭頭非道


從法律意義上說,不管是生父、生母,還是繼父、繼母,你都有贍養的義務,沒有什麼區別對待。只是說你在出錢的時候,從感情的角度上說,你願意多給誰一點就多給誰一點。

不過,需要糾正你一點,繼父出錢不是你認為的“幫妻子支出撫養費”。既然你母親與繼父是夫妻,那麼,不管是你母親出的錢,還是你繼父出的錢,都屬於他們的夫妻共同財產,都是雙方的錢,哪怕是繼父一分錢不掙,從法律上說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不存在“幫妻子支出撫養費”。除非,你繼父和母親做了財產約定。所以,從這個角度上說,用你的方式分類,那麼你繼父應該是既出錢又出力。


劉豔成都律師


對於你這樣的問題,我認為很難有一個明確的答覆,除非是弄到要通過法律訴訟來解決,否則是因人而異的,即使是通過法律來處理,也不是千篇一律的,而是根據具體客觀實際情況再作出具體分配的。

你所說的子女同時贍養生父母和繼父母的問題,我認為除了責任和義務外,其中還包含著很大的個人感情在內,事實上根本就不可能做到一視同仁的,即使是法律裁定的,也只是滿足最低基本要求,而沒有設定上限的,所以根本就沒有應該如何分配這一說。

至於你說到你是由生母和繼父撫養的,而生父只是支付一半撫養費供養你,那麼說你的另一半費用實際上就是由生母和繼父承擔的了,而且他們不但只是承擔經濟費用,還要承擔起撫養、照顧、教育的責任(家庭教育),應該知道,你生父支付的一半撫養費是相對穩定的,而生母和繼父承擔的費用,很多時候是完全超過一半的,這包括其它的日常生活費用開支在內,而且共同生活在一起,所負的責任不可為不大,這些你都應該要明白。

當然你的生父母和繼父三人,你都有承擔贍養他們的義務和責任,但是如何處理,關鍵還是看你對他們的感情決定了你對他們的態度,也就是盡瞻養義務和責任的方法,這些是別人難以為你提供意見的,即使是法律也不可以,法律也只是保障基本的責任和義務的,只要不低於下限,法律也無權干涉。

其實這種事情是完全可以通過坐下來協商得以解決的,除非是你想放棄其中一方的贍養責任,或者是根本就不想負贍養他們的義務,否則,只要他們不是無限度的索取,應該如何負責的就如何承擔是了。法律訴訟解決只是沒有其它辦法的辦法罷了。


老樹時光倒流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師事務所婚姻家事部律師,關於您提出的問題,根據您提供的案件信息,提出以下建議,僅供參考。

首先,子女對生父和生母是有法定的贍養義務的,無論是否隨其中一方生活與否。

第二,子女對繼父母有沒有贍養義務,取決於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是否形成了撫養關係。如果形成了撫養關係,則子女具有贍養義務。如果沒有形成撫養關係,則法律上沒有贍養義務。

第三,具體到您說的這個情形中,還需要具體判斷繼父和子女之間有沒有形成撫養關係。您所謂的生父只出力,這只是您的個人判斷。因為繼父和生母之間夫妻財產共有,很難認定生母出的錢,就沒有繼父的一部分,除非他們夫妻之間有很明確的並且有效的婚內財產協議。

並且,撫養並不是只有出錢,您說的出力,也有可能被認定為是撫養的一部分。所以有沒有形成撫養關係,如果各方達不成一致,是需要通過訴訟由法庭根據各方的證據綜合判斷的,並不是一方主張沒有撫養關係就可以認定的。

以上是我對您的提問的建議,僅供參考,祝您能與家人和諧相處,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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