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江蘇再降一般工商業電價 每度降4.15分

江蘇一般工商業用電再度下調!5 月 28 日,江蘇省發展改革委官網發佈《省發展改革委關於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根據通知,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江蘇一般工商業及其它用電類別電價每千瓦時(度)平均降低 4.15 分。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這是江蘇今年第二次降低一般工商業及其它用電類別電價。早在今年 4 月 1 日起,江蘇一般工商業及其它用電類別電價每千瓦時已降低 3.1 分。

通知指出,為貫徹落實《2019 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關於 " 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 10%" 的要求,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9〕842 號)精神,對江蘇一般工商業電價調整有關事項進行調整。即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全省一般工商業及其它用電類別電價每千瓦時平均降低 4.15 分。同時,涉及一般工商業及其它用電類別的輸配電價相應降低。

另外,自 7 月 1 日起,將田灣核電站 1-2 號機組和 3-4 號機組上網電價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 0.439 元(含稅)、0.391 元(含稅)。

記者瞭解到,這是 2019 年江蘇第二次下調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今年 4 月 1 日起,為貫徹落實《2019 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關於 " 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 10%" 的要求,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電網行業增值稅稅率調整相應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通知》、《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核定部分跨省跨區專項輸電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江蘇已將一般工商業及其它用電類別電價每千瓦時降低 3.1 分。涉及一般工商業及其它用電類別的輸配 電價同樣相應降低。

此次通知還明確,各地要根據國家及省清理規範轉供電環節加價的相關要求,督促轉供電主體按規定收取電費,並及時將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政策紅利傳導至終端用戶。另外,各級價格主管部門、電網企業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主動服務發用電企業,確保本通知明確的政策及時得到貫徹落實。執行中遇到情況和問題,可及時報告省發改委。

7月1日起江蘇再降一般工商業電價 每度降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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