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駛入快車道

據悉,《雲南省自然資源廳關於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於近日發佈。《實施意見》提出,將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合併,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一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准書合併,由市、縣(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根據權限統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並根據不同的土地供應方式開展相應的審查程序。此外,《實施意見》還提出探索農村宅基地建房的“多審合一”。

《實施意見》進一步簡化和規範了申報材料和流程。選址意見書與用地預審合併後,申請材料從兩者合計15項縮減到10項,精簡率為33%。用地規劃許可證與用地批准書合併後,申請材料由兩者合計14項縮減到5項,精簡率為64%。同時,雲南省在全國創新提出了將《建設項目選址論證報告》《土地利用和耕地保護專項報告》《佔用生態紅線不可避讓性論證報告》等合併編制為《建設項目踏勘選址論證報告》,將踏勘論證、佔用紅線不可避讓性論證等融入到原建設項目選址論證當中,進一步壓縮了報件材料,減少了論證次數,降低了建設單位組織報件材料產生的成本。

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相關要求,《實施意見》還進一步壓縮了行政審批時限。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用地預審承諾時限均為13個工作日,兩項審批共需26個審批工作日,合併後辦理時限為10個工作日,共減少16個工作日,時限壓縮率為62%。原建設項目用地規劃許可證承諾時限為10個工作日,用地批准書承諾時限13個工作日,兩項審批事項共需23個工作日,合併後辦理時限為10個工作日,共減少13個工作日,時限壓縮率為57%。

此外,《實施意見》考慮到部分項目還在按改革前要求進行審批,為確保相關工作平穩過渡特別預留了3個月的過渡期。與此同時,“雲南省建設項目規劃用地審批系統”正在積極建設中,預計7月將可通過該系統實現對“省-州市-縣(市區)”三級統一審批監管,並與全省其他相關部門系統對接和信息共享,全面提升國土空間統一規劃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記者 宋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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