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企業籤合同,是籤勞動合同好,還是籤勞務合同?

怕被報復


如果你跟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比如用人單位對你進行直接的管理,指派工作,組織工作,攤派任務,直接與你對工作細節進行溝通,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關係就是勞動關係,也是一種在法律上不對等的關係。

也就是說,只要形成了勞動關係,勞動者就必須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這樣才能保證勞動者的利益。

那麼,相對地來講,勞務關係則相當於一種單純直接的“受人之託,忠人之事”,我拿了你的錢,我幫你編寫這個軟件,你別給我洗腦,別給我講奉獻,別浪費我的時間,因為,我們的法律關係是平等的。這就是勞務關係。

所以,其實我們很容易看得出來,勞動合同跟勞務合同的主要區別在於標的不同。勞動合同的標的是服務年份,而勞務合同的標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量。

但還是不厭其煩地說一句,如果用人單位將勞動關係的乙方通過手段改簽成勞務關係合同,那麼這是對勞動者最大的傷害。


麥浪濤濤6


(1)主體不同:勞動合同的主體一方是用人單位,另一方必然是勞動者;而勞務合同的主體則不確定,即可以是法人與法人之間、法人與自然人之間,也可以是自然人之間;

(2)地位不同:勞動合同的主體之間的地位不平等,雙方是管理和被管理的關係;而勞務合同中,雙方是平等的地位,不存在管理關係,有的僅是經濟關係;

(3)內容不同:勞動合同關係中,用人單位必須按時支付勞動者工資,除此之外,還必須給勞動者購買社保;而勞務合同關係中,一方只需給另一方支付勞動報酬,而不需要購買社保,因此,若勞動者要求對方為其購買社保的,一般得不到支持;

(4)法律適用不同:因勞動合同發生糾紛的,應適用《勞動合同法》,而勞務關係糾紛則依據《合同法》進行審理,不能適用勞動法。


冉湖財經創作


這個是單項的,有你選擇的權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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