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多部門聯動 嚴查四類交通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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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超員乘載被查處

臺海網10月27日訊 據泉州晚報報道 昨日,泉州晚報報道了泉州市開展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渣土車專項整治行動。記者瞭解到,不僅是針對渣土車,相關部門還將以摩托車(含電動自行車)、“營轉非”客車、酒醉駕交通違法行為等為重點,採取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方式進行整治。

超載或駕駛無牌車 處罰前先接受安全教育

針對摩托車(含電動自行車)的專項整治,各地公安交警部門將加強對無證駕駛摩托車、摩托車超員乘載、闖紅燈、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加裝遮陽傘等重點違法行為的查處。對使用偽造、套牌車輛的違法行為人,予以拘留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二次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人,要依法進行罰款並處拘留。對超員乘載或駕駛無牌車輛的違法行為人,在違法行為處理前,要參加2個小時的安全教育學習;對涉及摩托車違法行為的學生,一律通知家長和學校,並由家長、學校共同教育後再處理,同時學校依規予以校內通報或紀律處分。

對於無牌摩托車(含電動自行車,下同)及其駕駛人底數,各個轄區將進行全面摸排,並按縣、鄉、村三級分別登記造冊。村(居)委員會根據摸排的情況,組織人員採取進村入戶、面對面簽訂安全告知書的方式,督促無牌無證摩托車車主及時辦理相關牌證手續。各地公安交警部門每月將至少開展一次摩托車下鄉考試辦證便民服務,切實解決農村地區摩托車無證駕駛突出違法問題。

專項整治期間,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建立全市各鄉鎮(街道)摩托車顯見性交通違法率排名通報制度。每月通過視頻監控系統,隨機調取統計各鄉鎮(街道)主要路口摩托車無牌、超員乘載、未戴安全頭盔、加裝遮陽傘、闖紅燈等顯見性違法行為發生率。每月違法行為發生率最高的10個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須書面向市道安辦報告整改措施並開展針對性的整治行動。

嚴查非法營運行為 有違規不予辦理業務

對於“營轉非”客車交通違法行為,各地公安交警部門將對存在逾期未檢驗、逾期未報廢以及3條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未處理的“營轉非”客車,及時約談車輛所有人及駕駛人,督促其處理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辦理車輛年檢、報廢業務。全市“營轉非”客車信息也將納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緝查布控系統,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有效落實“營轉非”客車動態化、常態化監管。各地公安交警部門會將轄區“營轉非”客車登記信息函告當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並聯合交通綜合執法部門,依託執法站、執勤點,進一步加強路面查處,嚴厲打擊“營轉非”客車非法營運行為。

各地將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建立轄區“營轉非”客車臺賬,逐一核實登記轄區“營轉非”客車的實際用途、行駛區域、停放場地、機動車狀態等信息,並與“營轉非”車主簽訂安全責任狀,督促其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加強機動車的日常檢查維護,嚴禁從事非法營運行為,嚴禁非法外借、出租車輛。針對外地轉入的“營轉非”客車、本轄區營運客車轉移登記或變更後使用性質為“營轉非”的業務時,對經核查車輛道路運輸證未註銷或交易過程存在違法違規情形的,一律不予辦理相關業務。

每週至少2次夜查 從重處罰酒駕人員

“酒醉駕”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各地公安交警部門將組建打擊酒醉駕專項行動小組,每週開展不少於2次夜查統一行動,重點加大對酒店、飯店、KTV等涉酒場所周邊路段及國省道主要路口的巡邏管控力度。對查獲的酒後駕駛違法行為人要依法從重處罰,對二次酒後駕駛違法行為人要依法並處行政拘留;對醉駕嫌疑人,要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各地公安部門按月將查處的酒醉駕違法和涉酒交通事故案例進行屬地通報,鄉鎮(街道)組織村(居)委會、老人協會等基層組織,廣泛開展公開公示和警示教育。對涉及運輸企業駕駛人酒醉駕交通違法或引發交通事故的,交通運輸和應急管理部門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相關運輸企業採取約談、停業整頓、罰款、納入安全生產“黑名單”等處罰、懲戒措施。

此外,各鄉鎮(街道)結合創建“零酒駕”示範街區活動,向轄區飯店、酒店、賓館、酒吧、KTV等涉酒場所發放告知書,督促相關場所在收銀臺或醒目位置張貼“禁酒駕”“酒後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等宣傳警示標牌,並落實專人勸阻制度,主動推出酒後代駕服務。(記者 黃楓 通訊員 邵宇 莊小強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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