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知識!一方不同意離婚,這14種情形可認定感情確已破裂!

(中國法律在線)

現在是快餐時代,我們的生活節奏加快,“速食愛情”的情況越來越多,所以近幾年的離婚率一直居高不下,那麼對於一方想要離婚,一方不想離這樣的情況,應當如何處理呢?我們知道這是一件很麻煩的事,如果是男方不同意離婚,女方要起訴離婚的話,需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證據,如家暴、出軌、感情不和、分居等等的證據,收集到這些證據後,才能通過證據說明兩人感情已無和好可能,法院在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後,才會進行判決,哪些情形可認定感情確已破裂呢?跟小編一起來了解看看吧!

一、判斷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14種情形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中提出了感情確已破裂的14種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二、夫妻離婚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離婚有二種方式:

1、 自願離婚

自願離婚的規定是: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2、 訴訟離婚

夫妻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協商離婚的,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達成協議,否則,不能通過協商登記離婚的方式辦理離婚手續。

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需注意:單方起訴離婚,直接向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法院立案後,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需要注意的是,婚後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離婚訴訟的。若牽涉小孩的撫養問題,法院會考慮到誰更有撫養能力,小孩跟誰更有利於小孩的成長和發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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