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茂松:中西政治傳統及抗疫問責差異


謝茂松:中西政治傳統及抗疫問責差異

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國各地抗疫一線有多名基層幹部獲“火線提拔”,也有幹部因疫情防控履職不力被“硬核問責”。反觀疫情態勢不斷升級的西方國家,卻極少聽聞有官員被問責。這是什麼原因呢?

國創會研究員謝茂松在《環球時報》撰文指出,這種現象背後,反映出中西方對於政府官員責任、觀念的差異,包括中西方政治文明形態、中西方政治對官員責任理解及中西方政府與民眾的關係三方面的差異。

以下為文章全文:

在抗擊疫情過程中,我們可以觀察到一種現象,中國政府非常重視在此期間落實幹部責任制,一批在疫情防控一線工作踏實、表現突出的幹部獲得表彰和提拔。同時,也有不少幹部因防控失位、作風漂浮、失職瀆職受到嚴厲問責。相比較而言,西方一些政客儘管在疫情初期馬虎大意,疫情中期防控不力,卻極少有人為此承擔責任,甚至還能誇誇其談,彷彿責任都是別的黨派或者別的國家的,功勞都是自己的。

這種現象背後,反映出中西方對於政府官員責任、觀念的差異。

1.中西方政治文明形態差異

起源於“兩希文明”的西方文明早期政治形態是城邦政治,屬於小國政治。治理小國具備一般的法律、規則就大體足夠,並不要求治理者有極高的政治能力。中國則是大國政治,從中央到地方政府,管理國家的是非世襲的士大夫官僚,即“設官分職,任賢使能”。士從最廣大的農民中產生,通過科舉考試入仕,代表著天下百姓的整體利益,與“士農工商”四民社會的關係是“理一分殊”的關係。

士追求“內聖外王”之道,對於政治德性、政治能力有極高要求,這也是大國政治的必然。明末大儒王船山將“善”詮釋為“處焉而宜”,指把事情辦得適宜,這是強調政治的“善”一定要從行為結果來看。相應地,民眾對於士大夫官僚政治則寄予信任。政治是中國社會的主軸。

日裔美國學者福山認為中國早在兩千年前就產生了現代的國家和官僚體制,西方則遲至近代才產生。近代之前,西方社會政權由世襲的國王以及領主、騎士所掌握。15世紀以後,商業、資本逐漸取代世襲貴族成為西方社會的主軸,政府圍繞著商業、資本轉。

中國歷史上的大一統封建王朝大致都有兩三百年的壽命, 王朝中後期出現危機,由盛轉衰,官僚化嚴重而政府失能、社會失序以致動亂,動亂的同時出現社會的重構,新生力量在重構中產生,提出願景,得民心者得天下。鴉片戰爭以後,中國逐漸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中國共產黨作為歷史的新生力量,最終領導中國革命取得勝利,建立了社會主義新中國。為了實現民族復興,國家制定出明確的總體目標以及一個個階段性目標,實現這些目標需要政府組織動員所提供的高效能。政府通過一個個小組以及經常性的會議工作方式,來確定、佈置下一次做什麼工作,這是中國政治體制的特點之一。

2.中西方政治對官員責任理解差異

西方政治對於責任的理解是法律意義上的。不作為的官員如果沒有違反行政法等各項法律,也就談不上被處理。而中國政治對於官員責任的理解不只是法律意義上的,更有超乎其上的道德與政治責任。更進一步地,中國共產黨對於黨員尤其是領導幹部的黨紀要求嚴於法律要求。

面對當前國際國內的複雜形勢,中國共產黨對黨員幹部應對各種風險挑戰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在這次抗疫中,許多被問責的幹部不是因為違法違紀,而是不負責任、失職瀆職,黨考察干部的核心標準是能者上,不能者下。面對百年變局,中國共產黨強化了不斷考核、淘汰的選拔機制。這種內部機制在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同時造就了高強度的淘汰效率,實質上遠遠強於西方的政黨輪替。

共產黨的全面領導,使得在中國,沒有一個公務人員是黨管不到的,這是中國能夠處理抗疫不力官員的體制性因素,也是西方政治形態對問題官員鞭長莫及的原因。

3.中西方政府與民眾的關係差異

基於中國歷史上的官僚政治傳統,老百姓對於政府的信任勝於西方。中國人對政府所採取的隔離措施給予高度自覺的配合。而西方文明有長期的自由主義傳統,許多民眾不願接受官方限制性措施,政府所掌握的行政資源也難以支持嚴格的限制性措施。自由主義邏輯既造就了對政府的懷疑,同時也削弱了政府的能力,當然其政府也無須承擔像中國政府一樣的責任。政府告知了疫情風險,是否接受隔離措施是民眾的自由,疫情的後果也由民眾自身承擔,政府也就不用為抗疫不力負責。

還要看到,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崛起於全球性擴張,當資本主義繁榮出現問題,內部不公和社會極化問題凸顯時,政治體制就可能出現鬆散、緩慢、廢弛的現象,表現為政治失能,進而損害社會的組織動員能力。而中國的政治體制,保證了在遭遇疫情時官員能夠迅速下沉,從而以最快速度動員社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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