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3张青海银保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这批罚单编号依次为青银保监罚决字〔2020〕17号至19号,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均为4月7日。
中国银保监会官网信息显示,青海有2家机构和4名从业人员受到处罚,处罚金额共达110万元。
民生银行西宁分行
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并被挪用
具体来看,民生银行西宁分行及一位相关负责人领到17、18号罚单。
处罚显示,该行存在贷后检查流于形式,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并被挪用;消费信贷资金和信用卡资金违规流入国家禁止或限制领域的问题。青海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该分行罚款45万元。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青海银保监局决定,对该违规行为发生负管理责任的王安明,罚款5万元。
阳光财险西宁支公司
给予客户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中心支公司领到19号罚单。
处罚显示,该公司存在给予客户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问题。青海银保监局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其处以罚款30万元。并对,高薇、李扬、莫文庆三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别处10万元罚款。
来源:视讯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