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合營”的由來

1988年5月31日《團結報》載文說,“公私合營”和“精兵簡政”的歷史意義是同樣重大的。但知道“精兵簡政”是李鼎銘提出來的人很多,而知道“公私合營”是盧作孚提出來的人卻寥若晨星。

1949年3月5日,毛澤東在中央七屆二中全會上說,在革命勝利以後對城鄉資本主義要利用、限制、改造。但如何具體地把資產階級引到走社會主義的道路上來,中共中央和共產黨員們還沒定出明確的辦法。又是一個黨外人士提出了辦法,就是四個字一一公私合營。

那是1950年春季,民生公司總經理盧作孚先後分別向周恩來總理、西南軍政委員會、中南交通部、長航局請求,將民生公司改為公私合營。因為這件事涉及到對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的重大政策,所以他們接到盧作孚的請求後立即向中共中央彙報。中共中央和毛澤東經過慎重細緻的研究,決定接受盧作孚的請求,通過公私合營的方式,將民生公司這個民族資本主義企業引向社會主義,為全國走社會主義道路之倡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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