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一年多,對方全責,找了個律師,一個月前律師告知正在法院起訴,至今未果,正常嗎?

吳文建


正常。

理由:

一個案子從立案開始,需要有一系列的流程。首先是分案,就是立案庭把案子分給具體承辦的法官。法官拿到案子後,還要根據自己手裡的案子安排順序,然後才能排出開庭日期。中間還要聯繫被告,如果被告不接電話,還要打幾次。這些都需要時間的。

你的案子才立案一個月,很正常。而且這期間可能還有疫情影響的因素。

因此,耐心等待,不要糾結。


言鳴律師


正常普通審限6個月,如果法院案子多,再加上鑑定時間,一審1年時間都可能。等著吧。


法律人兒


小法匠一直在法院工作,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車禍一年多,對方全責,一個月前律師告知你正在法院起訴,至今沒有結果,是否正常。

小法匠明確的告訴你非常的正常,雖然你的車禍發生了一年多,但是真正起訴到人民法院才一個月,對於車禍這類簡單的民事案件一般人民法院都是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簡易程序審理,審限為三個月。每個法院辦案流程都有細小的差別,但只要送達順利的話一個半月到兩個月庭審是比較正常的。現在一個員額法官年均辦理350個左右,工作強度非常大,但每一個案件他們都盡力在審限內結案。

你提問的時候要注意方式方法,你車禍一年多但是起訴到法院才一個月,這樣不注意的人會認為法院存在什麼問題。

你對你的這個事情沒有怎麼重視吧?具體為什麼一年多才向法院起訴,你都不清楚。我想其中應涉及到治療、鑑定等其他問題,當然其中也可能涉及律師責任擔當問題。問一下你的律師這次到底有沒有立案,法院立案以後會有立案告知書等訴訟文書,讓律師拿給你看一下,不然最後根本就沒有立案,你又怪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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