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你們都是怎麼分配的孩子,房子和車子?

用戶4807483260361


經營一段婚姻真的特別的不容易,一段婚姻中是需要相互諒解的互相理解的,相互扶持的相互付出的,都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我卻認為婚姻是幸福的天堂,當然是互相愛彼此的婚姻,一段婚姻走到了盡頭完全是沒有愛了。

既然是要離婚了當然要選擇和平的分手,這樣對孩子的傷害是最低的,如果孩子大了就去聽聽他的想法,如果孩子還小一定要由媽媽撫養,爸爸負責給孩子撫養費,房子車車子大家各一半,當然也是在婚內的財產是這樣分配的,不要太過在乎這些虛物否則會對孩子的心靈造成很大的傷害,可以挽回的婚姻一定不要選擇離婚。


蟈蟈不知道


是啊,離婚這東西,

我建議最好不要隨便結婚,

結婚了就不要離婚,

離婚浪費社會資源,浪費自己的時間和精力。

結婚證和離婚證印刷成本也是很高的,離婚的時候還要打印離婚協議,打印費也不便宜呀。民政局的工作人員要為了辦理結婚和離婚手續,要浪費很長的工作時間。如果沒有人去辦理手續,他們坐著看報紙,喝茶,多美好。

小孩的撫養問題,給小孩最好的愛就是父母互愛,言傳身教,用情滋養孩子的一生。離了婚之後單獨一方撫養,小孩在身份認同方面難免會有一些缺陷。有小孩為了打賞主播,花了家裡幾十萬。

財產最好也不要分割。人挪活樹挪死。

不離婚是共同的,在一起,二個人比一個人強。



黃穎律師


其實,離婚是一個痛苦的選擇。有些人在離婚的時候會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有的人則會放棄孩子的撫養權,有些人離婚的時候,對家庭共有財產,是分文不讓,能爭則爭,鬧得不可開交。其實,離婚時爭孩子的撫養權和財產都是錯的。夫妻一場,雖然感情不在了,但雙方應該和平分手,對孩子的撫養,應該以對孩子成長有利為前提,協商解決,離婚後共同履行撫養義務才是正確的。孩子不是離婚後一方的財產,而是雙方當年夫妻感情的結晶,何必非要把夫妻和諧時創造的生命變成一方制約另一方的工具呢。如果雙方為此鬧得不可開交,孩子長大缺失感情的時候,離婚的父母就是社會罪人。而金錢財富都是可以消耗淨的身外之物,夫妻感情和諧期間創造的家庭財產,是二人共同努力的結果。離婚後一旦分割,其原有的價值都將不在。分割後財產無論在使用價值上和財富的價值上都會極大的貶值。多爭一點富不了,少分一點窮不了。正確的做法,是讓利給對方,讓對方感覺到你的心意才是正確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